中新網12月24日電 上海合力緩解交通擁堵的行動即日起將大規模展開。該市市政府昨天召開緩解交通擁堵工作會議,該市警方昨天亦宣布,推出一系列排堵保暢舉措,并決定自明年1月1日開始推行快速處置交通事故現場新辦法。
據解放日報報道,從1990年到2001年,上海城市道路長度增加108%,道路面積增加142%。隨著城市交通的快速發展,交通問題又成為上海城市發展的突出問題。
特別最近一段時間,上海市市區交通擁堵比較嚴重,過江交通、南北向交通、高架系統以及內外環之間的道路交通均出現不同程度的擁堵現象。春節前后又是上海城市交通高峰期,今冬明春的交通狀況將比平時更加嚴峻。
上海市委副書記、常務副市長韓正指出,解決大城市交通問題,通常經歷建設、管理和調節流量三個階段。上海正處于跨越式發展時期,三個方面的措施要同時采取。要從長遠考慮,適度超前建設交通基礎設施,重點增加運能,完善網絡,使網絡的整體效應、系統的綜合效應充分發揮,從根本上解決交通問題。韓正表示,緩解今冬明春交通擁堵是當務之急,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把緩解交通擁堵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在全社會形成重視交通的良好氛圍。
另外,據中新社報道,上海市昨天發布了“關于快速處置道路交通事故現場的通告”。
上海市警方昨日宣布:為有效緩解今冬明春的交通擁堵,推出一系列排堵保暢舉措,并決定自明年1月1日起,上海市外環線(含外環線)以內的道路、外環線以外的高架道路,推行快速處置交通事故現場新辦法。
按照該辦法,凡發生車物損壞或車載人員輕微傷的機動車單車或兩車交通事故,車輛能夠移動的,當事人必須快速駛離交通事故現場。
在發生兩車交通事故時,當事人應在共同標明車輛位置(有條件的可拍攝現場)后,將車輛就近移至不影響交通的地點。當事人可自行協商民事賠償事宜,并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也可以報警由民警處理;車輛在事故現場的滯留時間,不得超過5分鐘。
對按規定快速駛離事故現場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從輕、減輕處罰,一般不并處吊扣駕駛證;情節輕微的,不予處罰。對不按規定及時駛離事故現場,影響交通暢通的,依法從嚴處理,并處吊扣駕駛證。
據悉,作為一個特大城市,交通問題始終是上海城市發展中需要切實解決好的重要問題之一。20世紀90年代以來,上海中心城初步形成了以“申”字型高架道路、“十字加半環”軌道交通線、“三橫三縱”主干道和越江工程等為主體的立體化、快速化和網絡化交通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