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25日電 荷蘭雖然已經通過法令允許安樂死,但仍堅持心理上的痛苦不能成為安樂死的理由。
據路透社消息,荷蘭最高法院維持了對一名醫生因幫助一位86歲男子自殺而有罪的判決。蘇托雷醫生被判非法協助一起自殺事件。
今年年初,荷蘭首次使安樂死合法化,但是這起案子的核心問題卻是,法院認為那位想結束生命的男子沒有明顯患病和承受難以忍受的疼痛。
在荷蘭,安樂死雖然已合法化,但必須有一個明確限度。最高法院的最新裁決確立了這個限度。
涉案的蘇托雷醫生爭辯說,他的病人、86歲高齡荷蘭前參議員布朗格斯馬,在決定要求醫生幫助結束生命時,患有嚴重的心理疾病。
但是,最高法院的五名法官維持了低一級的上訴法庭的裁決。裁決說,以心理疾病作為安樂死的理由是不能成立的。
法官們說,布朗格斯馬不論在精神和肉體上都沒有明顯患病,而"厭世"不能作為充分理由讓醫生協助和慫恿自殺。但是,最高法院決定不懲罰蘇托雷醫生。
布朗格斯馬在1998年死去后,蘇托雷醫生一直在法庭上辯護自己的清白。
最高法院的一名發言人說:“這起案子事關原則,那就是只能在患上不治之癥和痛苦萬分的情況下才準許安樂死。”
歐洲只有另外一個國家,比利時,效仿荷蘭準許安樂死。但是比利時卻明確規定心理上的痛苦也可以成為安樂死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