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27日電 稅制專家指出,劉曉慶稅案的發生,可以幫助人們清醒認識中國的稅收征管體制。
中國人民大學錢晟教授在接受中國青年報的專訪時分析說,劉曉慶及其公司逃的多是營業稅。因為我國實行公司自行申報,想偷稅的企業都會采取隱秘手段,在賬目上加工處理。因此,稅務部門發現偷稅案件有一個滯后期,特別是涉稅大要案,滯后期往往要長一些。
在中國知名女影星劉曉慶偷漏稅案曝光后,社會上出現了類似這們的評論:“在劉曉慶偷漏稅款5000元的時候,我們的監管體制在干什么?當她逃了500萬元的時候,為什么沒有人來追究?為什么非要等到偷逃稅1400多萬元的時候,才來抓她?”
錢晟針對類似觀點作出前述的解釋。但是她強調,滯后期應該是一個合理的時間,時間太長就說明有問題。
據稅務機關公開的調查顯示,劉曉慶及其所辦的北京曉慶文化藝術有限責任公司和北京曉慶實業發展有限公司自1996年以來,采取不列、少列收入、多列支出、虛假申報、通知申報拒不申報等手段,偷逃稅為1458.3萬元。
錢晟說:“我們叫了很多年的‘稅收征管年’。這說明,往往法律規定有,但是征管上來就有難度。從計劃經濟體制過渡來的稅收征管制度,需要一個成熟的過程。”
這位學者解釋,過去,中國幾乎全部是國有企業,企業偷稅的動機沒那么強。反正都是國家的,最后還可爭取國家的虧損補貼。現在,劉曉慶和她的公司繳完營業稅后,剩下的就是自己的了。“能少繳稅就少繳,這是正常的心理狀態。這就需要現代的征管理念”。
錢晟教授說,劉曉慶偷稅5000元和1000萬元,性質肯定不同。稅案構成刑事處罰時,動靜就大了。“稅案從小就抓,這不現實。稅案大案才辦,這也不對”。
“劉曉慶被查處,是撞上來的。”今年8月,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管理司副司長孫瑞標說,“不單是劉曉慶一個人。應該說,所有納稅人,都是候補的被稅務檢查的對象,但是最后檢查到誰,有很多偶然因素。”
國家稅總官員此前解釋說:“其實,每年我們都查出很多稅案,平均一年有幾千起。可能大家感覺,你們查處的那些被判刑的案子,不過癮,少了一點。而劉曉慶被正式逮捕后,很多人感覺,這次是動真格的了。其實,我們以前也動真格的,只不過影響力沒那么大。當然,劉曉慶違法受到法律懲處,產生的效果的確很大。”(王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