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能否進入民法典
涉外“民事”是否納入民法
人格權法是否應獨立成編
債法總則要不要獨立成編
物權法中是否應當做分類
民法草案將如何審議通過
中新網1月6日電 民法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成為近期社會各界關注的一個熱點話題。這部民法典在編纂和審議過程中尚有不同的意見和爭論。據解放軍報報道,為此,記者專門采訪了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民法室主任王勝明。
下面為王勝明與記者的問答:
□關于知識產權能否進入民法典,據了解,主要有兩種意見。一種意見認為,知識產權屬于民事權利,隨著知識經濟的到來,知識產權的重要性和影響力日益突出,現代民法典應當規定知識產權。另一種意見認為,知識產權有其特殊性,單獨立法為好。您對此有何見解?
-對知識產權是否進入民法典的一些基本問題,我們目前的研究還不夠,特別是知識產權和債權、物權有哪些不同,知識產權的保護在訴訟法上和別的一些民事權利的保護有什么不同等問題。我認為,對知識產權做進一步的比較研究后,再來考慮是否將其納入民法草案為好。
□我們聽說,有人主張將涉外民事關系的法律適用納入民法草案,而有一部分學者傾向于不拿進來,希望起草一個獨立的涉外民事關系的法律適用法或者單行的國際私法。您認為涉外民事關系的法律適用是否納入民法草案?
-隨著對外開放和加入世貿的要求,涉外民事關系
日趨復雜,這次草案根據一些專家的意見對涉外民事關系的法律適用作出了規定。
□關于人格權在這次民法的編纂中,爭論的焦點是什么?
-人格權是一項重要的民事權利,在起草中沒有什么爭議,人格權應該在民法典中規定,也沒什么爭論。爭論在于,人格權的內容是放在總則,還是獨立于民法總則單編規定。二戰以來特別是20世紀60年代以后,對人在社會生活中特別是在經濟生活中的重要性和價值認識逐漸提高。這次民法草案對人格權單編作出規定。當然,這一做法科學性如何,還可以進一步研究。
□您認為債法總則要不要獨立成編?
-什么是債、債權、債務、債的發生原因、債的效力等,這些債的最基本概念、原理應當在民法典中有體現。現在爭論的熱點是:債法總則要不要獨立成編。這次沒有把債法總則獨立成編,但是債的最基本規定,包括債的發生原因、債的效力,已寫入民法總則的民事權利一章。
□在物權法中,是否應當分別規定國家所有權、集體所有權和私人所有權?一些學者認為不需要分別規定,對各種所有權都一體保護。您持怎樣的觀點?
-考慮到我國的物權法應當體現、反映以公有制為主導、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等因素,物權法對國家所有權、集體所有權和私人所有權分章作出了規定。當然,有關物權法的基本原則和物權保護等規定,對公民財產以及非公有制企業的財產都是適用的。
□民法草案初稿已經提交常委會審議,如何審議、通過,也是人們關注的焦點。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是該草案起草的承擔者,您作為法工委民法室主任,能簡單介紹一下情況嗎?
-對民法草案是統一審議還是分編審議、分編通過,應當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我個人傾向分編審議、分編通過。如果采取分編審議、分編通過這種形式,明年的工作重點就可放在集中力量修改有關物權法的內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