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6日電 建設部近日下發了《關于加快市政公用行業市場化進程的意見》的通知,開放市政公用行業投資建設、運營、作業市場,建立政府特許經營制度。
據中華工商時報報道,建設部決定引入競爭機制,開放市政公用行業市場。內容包括:鼓勵社會資金、外國資本采取獨資、合資、合作等多種形式,參與市政公用設施的建設,形成多元化的投資結構。對供水、供氣、供熱、污水處理、垃圾處理等經營性市政公用設施的建設,公開向社會招標選擇投資主體;允許跨地區、跨行業參與市政公用企業經營。采取公開向社會招標的形式選擇供水、供氣、供熱、公共交通、污水處理、垃圾處理等市政公用企業的經營單位,由政府授權特許經營;通過招標發包方式選擇市政設施、園林綠化、環境衛生等非經營性設施日常養護作業單位或承包單位。建立和實施以城市道路為載體的道路養護、綠化養護和環衛保潔綜合承包制度;市政公用行業的工程設計、施工和監理、設備生產和供應等必須從主業中剝離出來,納入建設市場統一管理,實行公開招標和投標。
建設部決定建立市政公用行業特許經營制度。市政公用行業特許經營制度是指在市政公用行業中,由政府授予企業在一定時間和范圍對某項市政公用產品或服務進行經營的權利,即特許經營權。政府通過合同協議或其他方式明確政府與獲得特許權的企業之間的權利和義務。
根據“通知”,市政公用行業實行特許經營的范圍包括:城市供水、供氣、供熱、污水處理、垃圾處理及公共交通等直接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和涉及有限公共資源配置的行業。實施特許經營權制度的對象包括已經從事這些行業經營活動的企業和新設立企業、在建項目和新建項目。
“通知”規定,今后凡投資建設特許經營范圍內的市政公用項目,項目建設單位必須首先獲得特許經營權,與行業主管部門簽訂合同后方可實施建設。
現有國有或國有控股的市政公用企業,應在進行國有資產評估、產權登記的基礎上,按規定的程序申請特許經營權。政府也可采取直接委托的方式授予經營權,并由主管部門與受委托企業簽定經營合同。
建設部的這項改革,轉變了政府的管理方式。今后,建設部負責對全國推進市政公用行業市場化進程和建立特許經營制度的工作進行宏觀指導;各省、自治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所管轄的行政區域內的市政公用行業實施特許經營制度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市政公用行業主管部門將從直接管理轉變為宏觀管理,從管行業轉變為管市場,從對企業負責轉變為對公眾負責、對社會負責。市政公用行業主管部門的主要職責將是認真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行業發展政策、規劃和建設計劃;制定市政公用行業的市場規則,創造公開、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加強市場監管,規范市場行為;對進入市政公用行業的企業資格和市場行為、產品和服務質量、企業履行合同的情況進行監督;對市場行為不規范、產品和服務質量不達標和違反特許經營合同規定的企業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