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享稅收優惠 江西出臺政策支持重點群體創業就業
中新網南昌9月5日電 (袁汝晶)記者5日從江西省財政廳獲悉,目前,江西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等部門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落實支持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按照國家授權上限明確江西省支持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具體限(定)額標準。
那么,重點群體具體包括哪些人員?可以享受哪些優惠政策?
《公告》中明確,重點群體包含納入全國防止返貧監測和銜接推進鄉村振興信息系統的脫貧人口;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的人員;零就業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勞動年齡內的登記失業人員;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高校畢業生是指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的學生;畢業年度是指畢業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公告》提出,脫貧人口(含防止返貧監測對象)、持《就業創業證》(注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畢業年度內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就業失業登記證》(注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的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在3年(36個月)內按每戶每年24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此外,企業招用脫貧人口,以及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且持《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注明“企業吸納稅收政策”)的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自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當月起,在3年(36個月)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7800元。
此次政策將四類重點全體人員中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調整為脫貧人口(含防止返貧監測對象),同時,將江西省重點群體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依次扣減相關稅費國家限額標準由原每戶每年14400元提高為24000元,政策執行截止日由2025年12月31日延長至2027年12月31日。
江西省財政廳相關負責人表示,此項政策的出臺,將最大限度發揮稅收政策的引導作用,鼓勵和支持全省符合條件的脫貧人口、應屆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等重點群體創業就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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