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欠行動”再升級,國務院作出部署
拖欠企業賬款問題,多年來是困擾市場主體尤其是中小企業的“頭疼事”。
3月2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的《加快加力清理拖欠企業賬款行動方案》,釋放出中央層面對這一頑疾“動真格”的信號。2023年9月,國務院常務會議曾審議通過《清理拖欠企業賬款專項行動方案》,從“專項行動”到“加快加力行動”,名稱變化的背后,是治理邏輯從階段性攻堅向制度化根治的轉變。

清欠為何要“加快加力”?
當前賬款拖欠問題已加劇了一些企業經營壓力,亟需更強力度破解這一制約企業經營良性循環的瓶頸。
根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2024年末,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應收賬款26.06萬億元,比上年末增長8.6%。
另外,《中國供應鏈服務及產融調查報告(2025)》顯示,2024年前三季度,中小企業應收賬款周轉天數延長至134.80天(2023年為116.09天),凸顯回款壓力加劇。
實際上,國務院就治理拖欠賬款問題在持續發力。
如,3月24日公布修訂后的《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明確,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支付中小企業款項的期限要求,增加規定大型企業應當自貨物、工程、服務交付之日起60日內支付款項;按照行業規范、交易習慣合理約定付款期限的,不得約定以收到第三方付款作為向中小企業支付款項的條件或者按照第三方付款進度比例支付中小企業款項。
結合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內容,構建不敢欠不能欠的制度閉環,重點可從三個維度觀察。
一是扎牢法規制度的籠子。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強調要“完善相關法律法規”。
其實,2024年10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解決拖欠企業賬款問題的意見》已要求,要健全拖欠企業賬款清償的法律法規體系和司法機制。要健全防范化解大型企業拖欠中小企業賬款的制度機制,并加強執法監督。
未來進一步明確拖欠賬款行為的法律責任,提高違法成本、強化執法力度,構建更加嚴密的信用監管體系,將有助于從根源上遏制拖欠問題的發生。
二是信用懲戒打組合拳。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之外,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強化源頭治理和失信懲戒”。
2023年出臺的《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提出,完善政府誠信履約機制,建立健全政務失信記錄和懲戒制度,將機關、事業單位的違約毀約、拖欠賬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
加強對重點領域、重點行業拖欠成因及防范化解舉措的研究,合力解決拖欠企業賬款問題。健全失信懲戒機制,進一步強化信用約束機制,通過建立“黑名單”制度、實施跨部門聯合懲戒等措施,將對拖欠賬款行為形成有力震懾。
三是長效機制防新增拖欠。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還提出要“堅決遏制新增拖欠”。
2024年以來,一些地方已加大對拖欠中小企業賬款進行排查,為建立長效機制正在探索創新舉措。一些地方通過引進第三方績效評價機構,開展政府部門項目績效評估全覆蓋,對評價得分較低的項目及時叫停,防止出現拖欠企業賬款情況。
中小企業好,中國經濟才更好。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以更大力度、更實舉措部署推進清欠工作,既是對市場關切的及時回應,更是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活力的關鍵之舉。
(“三里河”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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