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2日電 據央行網站消息,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就《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管理辦法》答問時指出,國務院批準上海市和廣東省內的廣州、深圳、珠海和東莞四城市率先進行試點工作,同時,明確境外試點地域范圍暫定為港澳地區和東盟國家。
7月2日,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商務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銀監會六部門聯合共同公布《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管理辦法》。
該負責人表示2008年,上海市和廣東省政府先后向國務院提出希望在當地開展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鑒于上海市和廣東省在企業選擇和政策配套等方面準備比較充分,國務院批準了上海市和廣東省內的廣州、深圳、珠海和東莞四城市率先進行試點工作。同時,明確境外試點地域范圍暫定為港澳地區和東盟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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