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8日電 十屆人大五次會議今天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會議的主要議程之一,是中國財政部部長金人慶受國務院的委托,作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草案)》的說明。以下為金人慶所作說明的要點。
金人慶介紹了立法背景。他說,有關方面普遍認為,加快內資企業、外資企業(包括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外商獨資和外國企業,下同)所得稅稅制改革進程,盡快出臺實施統一的企業所得稅法,為各類企業競爭創造公平的稅收環境,十分必要。今年1月,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將草案發送全國人大代表,并有計劃地組織代表研讀、討論草案。常委會組成人員和全國人大代表普遍認為,制定統一的企業所得稅法的時機已經成熟,草案基本可行;同時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見。 [詳細內容]
金人慶指出,當前,中國經濟社會情況發生了很大變化,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初步建立。繼續采取內資、外資企業不同的稅收政策,必將使內資企業處于不平等競爭地位,影響統一、規范、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的建立。現行內資、外資企業所得稅制度在執行中也暴露出一些問題,已經不適應新的形勢要求。目前,中國經濟處于高速增長時期,企業的整體效益近年來有較大提高,財政收入保持了較好的增長勢頭。借鑒國際稅制改革經驗,在這樣的形勢下進行企業所得稅改革,國家財政和企業的承受能力都比較強,是改革的有利時機。 [詳細內容]
企業所得稅法草案將新的稅率確定為25%。金人慶表示,草案規定的這一稅率,在國際上是適中偏低的水平,有利于提高企業競爭力和吸引外商投資。全世界159個實行企業所得稅的國家(地區)平均稅率為28.6%,中國周邊18個國家(地區)的平均稅率為26.7%。 [詳細內容]
金人慶表示,為統一內資、外資企業所得稅稅負,結合各國稅制改革的新形勢,草案采取五種方式對現行稅收優惠政策進行整合。草案確定的稅收優惠的主要內容包括:促進技術創新和科技進步、鼓勵基礎設施建設、鼓勵農業發展及環境保護與節能、支持安全生產、促進公益事業和照顧弱勢群體,以及自然災害專項減免稅優惠政策等。另外,目前國務院相關部門正在對高新技術企業和小型微利企業的認定標準進行研究論證。 [詳細內容]
為了緩解新稅法出臺對部分老企業增加稅負的影響,草案規定,對新稅法公布前已經批準設立,依照當時的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享受低稅率和定期減免稅優惠的老企業,給予過渡性照顧。過渡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詳細內容]
金人慶介紹,大多數國家對個人以外的組織或者實體課稅,是以法人作為標準確定納稅人的,實行法人稅制是企業所得稅制改革的方向。因此,草案取消了現行內資稅法中有關以“獨立經濟核算”為標準確定納稅人的規定。同時,將納稅人的范圍確定為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這與現行稅法的有關規定是基本一致的。為避免重復征稅,草案同時規定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不適用本法。 [詳細內容]
金人慶說,當前,一些企業運用各種避稅手段規避所得稅的現象日趨嚴重,避稅與反避稅的斗爭日益激烈。為了防范各種避稅行為,草案借鑒國際慣例,對防止關聯方轉讓定價做了明確規定,同時增加了一般反避稅、防范資本弱化、防范避稅地避稅、核定程序和對補征稅款按照國務院規定加收利息等條款,強化了反避稅手段,有利于防范和制止避稅行為,維護國家利益。 [詳細內容]
金人慶說,實行新稅法,不同類型企業的稅負將會有一定程度的變化。對內資企業來說,主要是減輕稅收負擔;對外資企業來說,稅負將略有上升,但由于對老企業采取了一定期限的過渡優惠措施,因此,不會對其生產經營產生大的影響。國際經驗表明,穩定的政治局面、發展良好的經濟態勢、廣闊的市場、豐富的勞動力資源,以及不斷完善的法制環境和政府服務等,是吸引外資的主要因素,稅收優惠只是一個方面,新稅法的實施也不會對吸引外資產生大的影響。 [詳細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