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年09月06日 13:49 來源:中國新聞網
【解說】頭盔是保障騎行人安全的重要裝備。自7月1日強制性國家標準《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乘員頭盔》(GB 811-2022)正式實施以來,相關部門就陸續收到多起頭盔相關投訴。近日記者從上海市金山區消保委了解到,相關投訴中有不少消費者通過網購渠道購買了電動自行車頭盔,收到商品后,消費者對產品性能、產品質量尤其是缺少3C認證提出了質疑,但由于商品已經超出了7天無理由退貨的期限,消費者的訴求沒有得到商家回應。
【同期】電話采訪 消費者
頭盔上沒有3C標志,然后我跟商家聯系,商家也不理我,我要求退貨退款并且要求對方賠償。
【解說】經了解,新國標將頭盔分為A類和B類,其中A類為摩托車乘員頭盔,既適用于摩托車乘員、也適用于電動自行車乘員,需3C認證;B類為僅適用于電動自行車乘員的頭盔,目前不在3C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范圍內,但要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由于消費者購買的是B類頭盔,因此,3C認證并不是必須的。經過消保委的解釋和反復溝通協商,最終消費者和商家各退一步,以退貨退款、無需賠償作為處理結果。
【同期】上海市金山區消保委工作人員 吳雯雯
商家有部分頭盔可能沒標明清楚是A類使用,還是B類使用,后期已下架了部分產品 。
【解說】據介紹,今年7月1日起實施的新國標,首次將電動自行車乘員頭盔類型和技術要求納入標準,同時細化了產品規格,并提高了安全要求,包括頭盔表面強度等。在此,消保委對廣大消費者作了提醒。
【同期】上海市金山區消保委工作人員 吳雯雯
一定要注意查看它的外觀、結構組成以及它的中文標識,包括規范的廠名廠址、產品名稱,還有執行標準等等,那么“新國標”的執行標準編號為GB811-2022。
張踐 朱奕 上海報道
責任編輯:【李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