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初的時候,已經有一本小說《武則天四大奇案》風行于世,其主人公就是狄仁杰。雖然里面也有一些歷史事件和人物,但內容基本都是編出來的一個個破案故事。后來有所謂“四大公案”小說,即《狄公案》(狄仁杰)、《包公案》 包拯 、《海公案》(海瑞)、《施公案》(施仕綸),這一類的“偵探小說”,在社會上影響很大。
這里面,包公是中國人最熟悉的。不過走出國門,名滿全球的,還是狄仁杰。這得歸功于一個荷蘭人,他叫高羅佩。
高羅佩也是一個傳奇人物。他1910年8月9日生于荷蘭扎特芬,父親是駐荷屬東印度(今印度尼西亞)殖民軍隊的一位軍醫。在萊頓大學學習期間,高羅佩選擇漢學作為自己的專業,這注定他一輩子和中國文化結緣。高羅佩大學畢業后進入荷蘭外交界,在長達30多年的外交官生涯里,曾經在中國的重慶、南京等地擔任外交秘書、參事等職。大學專業和職業上的訓練包括15種文字,除了母語外,最好的就是漢語;他對中國的傳統文化也極富興趣,棋琴書畫樣樣在行。因此在工作之余,高羅佩并未停止自己的學術研究,也在這上面取得了豐碩的成果。
上世紀40年代在重慶時,高羅佩讀到了《武則天四大奇案》,他對這部小說中主人公狄仁杰屢破奇案大為折服,繼而把西方偵探小說和中國公案傳奇做了深入的研究和比較后,高羅佩認識到書中所描寫的中國古代法官的刑事偵訊本領,無論在運用邏輯推理的方法、偵破奇案的能力方面,還是在犯罪心理學的素養方面,比起福爾摩斯、格雷警長等現代西洋大偵探來,均有過之而無不及。
于是,他想到了將中國文化傳播到國外的一個切入口,開始著手翻譯《武則天四大奇案》———因為西方人特別喜歡偵探小說。高羅佩先是將之譯為英文,又以狄仁杰為主角用英語創作了《銅鐘案》。他原本準備在中國出版《銅鐘案》的中文本,但由于中國出版商尚未意識到該作品的巨大價值,表現并不積極,高羅佩只好先出版英文本。
沒想到《銅鐘案》在西方大獲成功,在出版商的一再催促下,高氏只能繼續收集和組織當時中國民間流傳著的狄仁杰斷案故事。但寫著寫著,他感覺故事性太差,于是干脆自己來編,這下一發不可收,一口氣寫了16個中長篇和8個短篇,所以有了《迷宮案》、《黃金案》、《鐵釘案》、《四漆屏》、《湖中案》等。高羅佩將這些故事集在一起,統稱《狄法官的破案故事》,即《狄公案》。它們在西方引起了轟動,狄仁杰遂成為家喻戶曉的人物,被譽為中國的“福爾摩斯”。上世紀80年代翻譯成中文回到中國,成為“出口轉內銷”的經典產品。
文/劉浪
參與互動(0) | 【編輯:張中江】 |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