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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先驅導報見習記者金微記者梁輝、褚雯、張之簡發自北京、巴黎 在巴黎大皇宮展廳內,擺放在中心位置的兩尊銅獸首格外顯眼,幽暗而柔和的燈光照在它們精致的玻璃罩上,更是增加了一絲神秘感。旁邊制作考究的說明文字,透露了它們顯赫的身份背景。它們就是來自中國圓明園的鼠首和兔首。然而,等待它們的,是一場難以阻止的拍賣。
為扭轉銅獸首被拍賣的命運,2名中國人和8名法國人在法庭上展開激烈的辯論。2月23日上午的巴黎大法院,只能容納30人的緊急審理庭里,因此座無虛席。在原告辯護律師席上,坐著的是中國旅法律師任曉紅,以及她的一名法國助理;而相視而坐的則是來自法國文化部、佳士得的8位辯護律師。兩個小時的唇槍舌箭,隨著法官的裁決而一錘定音,法官駁回了任曉紅提出的禁拍請求。
這一錘傳至中國,已是24日的凌晨三點。
法國律師“威脅”法官
任曉紅的呈詞只有十幾分鐘。她試圖說服法官,“如果不能歸還,至少希望能夠把獸首放在法國博物館里,而不是放到拍賣會上。”然而,令她措手不及的是,接下來對方8名辯護律師的輪番發言,幾乎占去多數庭審時間。“在2個小時的庭審中,我們幾乎沒有發言的時間。”任曉紅在庭審結束后在接受《國際先驅導報》采訪時表示。
對方8名辯護律師的強大陣營,無疑給了任曉紅巨大的心理壓力。何況,對方還是是有備而來。對方辯護律師直接攤牌:鼠首兔首銅像既然是中國的東西,應該由中國政府或有中國文物管理部門充當原告。任曉紅所代理的原告——“歐洲保護中華藝術聯合會”,不是直接的利害關系者,沒有資格作為原告提起上訴”。
庭審當中,頗令人尷尬的是,被告律師拿出中國民間律師團首席律師劉洋及律師團在中國媒體發表的一些言論,指責中國媒體拿圓明園獸首造勢,鼓動國內的民族主義情緒,以此證明原告是惡意訴訟。這讓法庭上的任曉紅一度頗為被動。被告律師甚至用威脅的口吻向法官直言,如果敗訴,法國的博物館將會被搬空。
辯方律師的說法最終得到了法官的認同,法官因此做出了駁回禁拍請求的裁決。任曉紅在接受《國際先驅導報》采訪時直言,“我們料想到了這一結果。”
此時,緊急飛赴法國巴黎的劉洋正在法庭門外徘徊,他正焦急地等待法官裁決的結果。因為整個庭審都用法語進行,只略懂英文的劉洋,很快就走出了庭審大廳。庭審結束后,劉洋遭遇到一群法國媒體的記者,一些法國記者語氣略帶刁難地向劉洋提問:“你回到國內后是不是會成為民族英雄?”“你是不是可以因此賺很多錢?”……
中方律師赴法追討流失文物的消息,早已引起法國媒體的關注。尤其是銅獸首持有人皮埃爾?貝爾熱開出“以改善人權換回文物”的條件后,法國媒體做出了呼應的姿態,一起普通的文物糾紛竟然還被打上了“人權”的政治標簽。
中方準備不足倉促應戰
裁決結果傳至原告“歐洲保護中華藝術聯合會”會長高美斯耳中時,他正在西班牙出差。在接受《國際先驅導報》電話采訪時,他坦言對裁決結果不感到驚訝,但是他強調,上訴是想喚醒法國公眾對文物的正確認識。
高美斯與代理律師任曉紅都預料到了裁決的結果。盡管如此,訴訟過程中也有讓任曉紅感到遺憾的地方。早在庭審開始之前,與中國民間律師團的關系問題就讓高美斯和任曉紅備感壓力。法國有人利用高美斯與中國民間律師團的關系做文章,說他是拿了中國政府的錢給中國辦事。為了回應這種聲音,高美斯2月20日向媒體發了一份聲明,表明自己與中國民間律師團以及劉洋個人沒有任何接觸,他的司法行動沒有接受中國方面的任何資金支持。
劉洋無疑是媒體關注的另一焦點人物。在得到敗訴的消息時,劉洋表示雖敗猶榮,“因為在法國巴黎的法庭里面,我們發出了中國人不屈的聲音。”對于律師團下一步的打算,劉洋發誓要把官司繼續打下去,“想要回自己的孩子就得交贖金?他們就像是綁匪,真是可恥。”劉洋表示,還要采取措施,力爭讓這次拍賣流拍。若不能流拍,將找到買首人,重新提起訴訟,以形成共同侵權為由,將其與拍賣方列為共同被告。
在任曉紅看來,繼續打官司的打算有些不切實際,她表示,她自己不會再提起上訴,因為“這個案子的特殊性在于兩個銅首是150年前搶來的”。
不管這場官司是否要繼續下去,中國方面律師團的準備顯然是不太充分的。此前,有媒體報道“追討”律師團致皮埃爾?貝爾熱的律師信就存在不少問題。一名不愿具名的法律界人士在閱讀信的復印件后表示,該信起草得不謹慎和規范,事實不夠確鑿,操作手法顯得粗糙:譬如“佳士得”誤為“佳士德”,語氣也顯得情緒化。這位法律界人士說,追討律師團“要改進的實在是太多了”,包括準備工作不足、資金不足、中外溝通不足等一系列問題。
訴訟主體缺位成要害命門
法庭上,還沒有進入實質性的審理程序,法官一紙“原告沒有上訴主體資格”直擊控方要害。按照辯方律師的說法,具有上訴主體資格應該是中國政府或圓明園管理處等官方機構。
巴黎大法院的駁回聲明,在中國國內引起反響。究竟誰才具有上訴主體資格?《中國青年報》發表的一篇評論把批評的矛頭直指圓明園管理處,該評論文章認為,此次文物追索訴訟的最佳原告是圓明園管理處。“一些相關的政府部門,如圓明園管理處、中國文物保護基金會、中華搶救流失海外文物專項基金會的表現,實在令人沮喪之極。”
對于來自輿論的批評與質疑,圓明園管理處頗為無奈。圓明園新聞發言人宗天亮回應說:“圓明園管理處作為一個文物的行政管理部門,其所有職能的履行都是在目前國家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的框架范圍內來進行。圓明園管理處聲明的言外之意,是國家沒有賦予它追討海外流失國寶的職責。
顯然,圓明園管理處受制于體制,而具有民間性質的中華搶救流失海外文物專項基金是否更適合擔任追討的主角呢?該基金副總干事牛憲峰在接受《國際先驅導報》采訪時說,文物追討可以通過國際組織協商,通過文化交流等等方式,“但是一旦上了法庭,其他的路就都被封死了。通過訴訟就要有效果,不能鬧笑話。”
牛憲峰的話透露出他的擔憂。在他看來,一旦付諸法律,就要有把握,因為敗訴可能給以后的追討帶來法律上的障礙,“別人會把這當一個案例,拍賣流失文物因此也會成為一個默認的商業慣例。”
“一個人的戰斗”行不通
對于此次中國民間律師團的追討行動,法國主流輿論普遍認為,因為時效問題難以成功。高美斯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也無奈地表示,深知要收回這些獸首絕不容易,絕不是以一人之力就能辦到的。
在國際市場上,中國文物的價格一路水漲船高,圓明園銅獸首的價格在上世紀80年代還只有500美元,而現在漲到了離譜的一億元人民幣。在佳士得公司的網站上,“鼠首”和“兔獸”分別估價800萬到1000萬歐元。文物界人士認為,這樣的價格已經遠遠超過了文物本身的價值上限。
這無異于“敲詐勒索”,牛憲峰對此深有感觸。近年來,圓明園銅獸首的價格一路攀升,這給“中華搶救海外流失文物專項基金”的工作帶來很大的難度。國家文物局博物館司司長宋新潮日前亦表示,反對用中國的錢“回購”中國自己的東西,更不贊成拍賣。
那么面對如此困局,中國應該采用何種方式實現文物的回歸呢。宋新潮表示,可以通過相應補償以回贈方式追回,并鼓勵通過基金會和個人捐贈的方式,以促成回歸。
據了解,中國政府有關部門曾多次運用法律和外交手段,在國際公約的框架下,先后從英國、美國等地成功索回中國文物3000余件。劉洋也強調:“全世界文物流出國和地區已先后操起法律武器,討還非道德方式流出的文物。而我國卻尚未形成一支研究實施追索搶救和保護文物的法律隊伍,我們決心擔當此責。”應該說,追索國寶,只靠“一個人的戰斗”是行不通的,需要來自政府、民間團體乃至個人等各方的共同合力,依靠包括法律、外交在內的各種手段,持續地不斷努力才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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