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則新聞吸引了許多人的注意:湖南長沙發生新中國成立以來湖南省規模最大的連環盜墓案,損失慘重。在此之前,類似“陜西銅川文化遺跡遭破壞嚴重盜墓賊頻頻"光顧"”、“山西石樓上演現實版"鬼吹燈"殷商遺址變盜墓圣地”等報道屢屢見諸報端。
一位文物老專家曾痛心地指出:盜墓行為的泛濫和猖獗已經到了駭人聽聞的地步了。
如何有效地保護這些“沉睡”了幾百年、幾千年的“歷史”?在今天上午召開的“2008年度十大考古新發現”新聞發布會后,國家文物局副局長童明康就這個問題接受了記者的專訪。
童明康說,目前盜墓行為的確十分嚴重。“在個別文物大省,盜墓的現象十分猖獗,甚至可以說是瘋狂,幾百人"光明正大"地如同在場地勞動一樣進行挖掘。沒有人認識到這是犯罪!”
他說,現實中還存在著這樣一個尷尬:國家考古發現的成果被盜墓者“免費”享用,考古發現的速度有時趕不上盜墓的速度。
“我們發現了一處遺址或者墓穴,還未等技術成熟開發時,就被盜墓者搶先破壞了。還有一些盜墓分子利用出版的文物、考古等分布圖,進行"有的放矢"的盜墓行動。”
這次2008年度十大考古新發現榜上有名的“陜西岐山周公廟遺址”也曾遭遇過盜墓的厄運。
2004年年底,“周公廟遺址”發掘取得新進展,32號大墓目前已經露出棺槨而18號墓中也出土了石磬等重要器物。同時根據已有的線索考古工作者已經基本斷定正在發掘的墓葬的年代應為西周。但是考古工作者發現,32號大墓在發掘前已經遭到了嚴重盜掘。從發掘的情況看盜墓人肯定進入過墓室并且被盜情況嚴重。考古工作者在一個盜洞里還發現了一個2002年出廠的礦泉水塑料瓶子。很顯然,近兩年中,這里再次被盜。
幾年前,陜西省延安市破獲的一起系列盜掘古墓、販賣文物案中,竟然發現了詳細的“古墓遺址分布手冊”。經過警方聯合延安文物部門認真查閱相關資料后發現,嫌疑人所持“尋寶手冊”的內容與《中國文物分布圖集》(陜西分卷)的部分內容有相似之處,只是《中國文物分布圖集》(陜西分卷)是以文化遺址所處時期和朝代為序編成的,但嫌疑人所持“尋寶手冊”卻是以縣、鄉甚至村莊為序編成。
記者提出既然知道盜墓如此猖獗,速度如此之快,技術如此之高,為什么國家不能趕在盜墓賊之前“下手”呢?童明康向記者解釋,我國在考古方面歷來是持慎重的態度。“那就是盡量減少主動發掘。因為挖掘開采工作是需要大量財力、人力、技術等多方面支持的系統工程,在技術條件不成熟或者是資金不足的情況下,埋在地下有時是一種最好的保護。而且從可持續發展這個角度來說,我們也應該給子孫后人留下這些能夠代表中華文明和歷史的文化遺產,由他們繼續去開發去研究。因為這些文化遺產不僅僅是屬于我們這一代人的。”
今年3月,國務院批準了《國家文物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在職責調整中加強了文物行政執法督察職責,在內設機構中增設了督察司。新增設的督察司主要負責:擬訂文物行政執法督察和案件查處的有關規定;組織開展文物行政執法、文物和博物館安全保衛督察工作;組織查處文物違法重大案件,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文物犯罪重大案件。
童明康說:“這次設立這樣的一個督察司,對于國家文物局在職能范圍內預防和打擊盜墓活動提供了一個有效的途徑。”但是,因為我國沒有專門設立文物警察,而且國家文物局也沒有處罰盜墓行為的權力。所以他呼吁“相關職能部門要加大對盜墓違法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我們不能被盜墓賊牽著鼻子走。”
“嚴打只是一個短期有效的手段,從長期看,還需要一種機制來遏制盜墓活動,保護文化遺產。我覺得地方政府應該有所作為。是否可以考慮在文化遺產保護方面,地方政府推行"問責制",將其納入到地方政府的業績考核中。同時應該制定相關的保護規則和措施,投入一定的人力和財力,摸清自己的家底,切實有效地保護起這片土地上的文化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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