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部署查處假唱、假演奏行為
文化部再向假唱開刀
5月26日,文化部市場司組織北京、上海、江蘇、湖南、四川等省市的文化管理部門和執法機構人員召開了打擊和制止假唱行為視頻工作會議,就如何在法規層面上遏制演出中的假唱、假演奏行為,繼續征求地方文化部門的意見和建議;同時,明確部署了近期各地要進行查處假唱、假演奏行為的工作任務。這次會議還發出了一個明顯信號:文化部將出臺營業性演出中新的防止假唱的管理條例和懲處辦法,以法規利器再向敗壞演出市場誠信的假唱開刀。
假唱現象愈演愈烈
20世紀80年代后在國內舞臺上出現的假唱現象,一直為人們所詬病,關于假唱問題的討論也成為媒體報道的一大熱點。然而,近年來假唱現象仍有愈演愈烈之勢。盡管有少數歌手大聲疾呼,并發起“真唱運動”,但更多的歌手似已麻木。有人甚至聲稱,99%的歌手在某種程度上進行過假唱。
相關調查數據顯示,假唱主要存在于電視臺的電視文藝直播、錄播節目,各級政府或政府部門等舉辦的慶典演出活動以及在體育場(館)舉辦的大型組臺演出。其中,電視文藝直播、錄播節目和政府舉辦的慶典演出活動,是假唱的多發區。
“2009年央視春晚要求真唱,個別演員就因唱不準自己的成名曲而被取消節目。這已不是令人驚訝的消息,人們見怪不怪,這更值得有關人員深思。”一位文化管理干部坦言。
假唱危害不容忽視
“再也不能任由假唱行為肆無忌憚發生了。”一位業內人士透露說,“某單位舉辦我國與某國的聯合慶典演出,為使現場演唱水平不至于差距太大,我國演員全部用了還聲技術(假唱),而外方演員則全部是真唱。幸虧外方不了解情況,否則將造成極壞的國際影響。”
文化部市場司娛樂演出處處長孫秋霞說,假唱對演出市場的危害不容忽視:一是公然違反《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侵犯了觀眾合法權益,也是對觀眾極大的不尊重;二是不利于演出市場誠信建設,敗壞行業風氣,造成演藝界真假不分、虛假繁榮的局面;三是導致演員對外在技術過分依賴,而不注重演出基本功訓練,對演員自身的發展危害巨大;四是造成少數所謂知名演員憑借還聲技術而不是實力長期霸占熒屏和舞臺,嚴重阻礙了新一代演員的成長,不利于演藝界的吐故納新,甚至導致演員出場費不斷上漲,這也是當前演出制作成本居高不下和演出票價偏高的重要原因之一;五是導致演出界演藝水平滑坡。因此,市場司正在按照文化部領導的要求,進一步完善政策法規,研究制定防止假唱的管理條例和懲處辦法,采取多管齊下的措施,綜合治理假唱問題。
重點出擊制止假唱
“建議把在演播廳以外進行錄制的電視文藝節目納入假唱監管范圍,依法進行審批和監管。”
“演出舉辦單位要派專人對演唱、演奏行為進行監督,做好演員、樂隊、曲目、音響設備的名稱和演出過程的基本情況記錄備查。”
“文化行政部門和執法機關可以派執法人員對演出過程及舞臺技術及音響專業部門采取技術管理措施,對假唱、假演奏行為進行取證。”
“目前,有假唱行為的,包括演員和演出單位處以5萬元到10萬元的罰款。對給假唱提供條件的,處以5000元到1萬元的罰款。這樣的懲罰力度是不是太低了?建議重罰。”
“都說查處假唱取證難,其實也不難,如果沒有音響師等技術人員的配合,誰能做到假唱、假演奏?建議制定音響師職業操守規范,發現其協助假唱,取消其資格。”
這是一些來自劇場、演出公司、舞美和音響工程公司、演出行業協會、文化管理部門和執法機構的人員的聲音,其中有的建議正在研究是否納入到將出臺的《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中來。
文化部市場司副司長張新建說,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世界各國不少領域都面臨著誠信的挑戰,我國亦如此。打擊和制止假唱行為是演出市場誠信建設的一個重要環節,相關部門會進一步細化假唱行為取證技術標準和法定程序,切實解決假唱行為取證難的問題;還要加大對假唱行為的處罰力度,激濁揚清,為真唱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各地文化部門和文化行政執法機構要認真梳理一下演出市場的現狀,列出在本地經常假唱、假演奏的演員黑名單,以及容易發生假唱、假演奏的演出場所名單,密切關注這些演出場所和已列入黑名單的演員近期將舉辦的演出活動,選派精通業務的執法人員對演出過程及舞臺技術音響專業部門,利用技術手段,采取行政措施,暫扣、審查演出播放的音源,并錄制播放聲音,對假唱、假演奏行為進行取證——因為不同聲道的聲音是可以辨別出來的。
他強調說,這次視頻工作會議,就是文化部門再向假唱開刀的動員會和部署會,文化管理部門和執法機構打擊假唱,要打穩、打準、打狠,最大程度地擠壓假唱行為的生存空間。
作者:隗瑞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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