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清華簡
“清華簡”鑒定可能要經歷一個長期過程
——再談對《保訓》篇的疑問
姜廣輝
一作偽與防偽之博弈
古代竹簡文獻作偽突出表現在《古文尚書》上,說起來它已經有兩千多年的歷史。西漢成帝時張霸偽造《尚書百兩篇》獻給朝廷,當時即被識破。而東晉梅賾獻偽《古文尚書》,卻蒙蔽了后世無數大學者。南宋時朱熹雖然懷疑此書為偽書,但又擔心因此“倒了六經”,所以其弟子蔡沉作《書集傳》仍把它當作“圣經”。明中葉梅鷟作《尚書考異》,抉發梅賾《古文尚書》之偽,但因其考辨方法的缺陷而不能完全起到證偽的效力,直到清代閻若璩《尚書古文疏證》出來,由于其考辨方法的卓越,才使《古文尚書》是偽書成為定讞。需要指出的是,閻若璩考辨偽《古文尚書》所取得的成就,依靠的是傳統的古文獻學和思想史研究的方法。可惜今日學者對這樣的方法沒有很好地總結和利用,甚至完全忽視。
那么,現代是否還會再次出現《古文尚書》造假的可能呢?我們認為,從動機上說是絕對有可能的。近年竹簡文獻的價格已經炒成天價,這足以激起一些人作偽的熱情。當然,今人要造出足以亂真的假簡,并不是一件容易做到的事,它需要有高技術手段(例如能通過碳14技術測定)和高知識含量(較高的古文字學、古音韻學、古文獻學、古代史以及思想史等方面的知識),顯然這不是一兩個人所能做到的,必須有若干具有高水平專業知識的人的合作,以及高經費的投入(此即所謂“三高”作偽)。雖然有這樣的那樣的困難,但并不意味著絕對做不到,民間藏龍臥虎,什么樣的人物都有,絕不可小看。更何況“竹簡熱”已經“熱”了十多年,如果作偽者同時起步,時至今日,以他們所積蓄的能量和經驗,很難說不能上演一出新編偽《古文尚書》的鬧劇!而這正是今天許多人,包括我自己所深以為憂的。這正如古語所說:“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在作偽與防偽的反復博弈中,防偽的一方若低估了對手的實力,就可能鑄成大錯,付出沉痛的代價。
這里我們面對的問題是:以現在對這批從香港文物市場上購得而非經考古發掘得到的“清華簡”所做的鑒定,能否絕對排除其為今人偽造的可能性?我們的回答是:不能。為什么?這是由竹簡文物鑒定的特殊性決定的。
現在鑒定古代竹簡的方法,基本是兩種:一是靠專家的直覺經驗判斷,二是靠碳14的技術測定。兩種方法中,又以專家的直覺經驗鑒定為主。竹簡文物的鑒定不同于一幅古字畫或一件古瓷器的鑒定,后者是以整體呈現給鑒定者的;而竹簡文物往往是由批次計算的,一批竹簡文物經常有一兩千支竹簡,而由專家組成的鑒定會通常只開半天或一天,這樣一來,除少數樣簡經專家粗讀辨識外,絕大部分竹簡只是看看外觀和字體而已。這就是說專家們在有限的時間里所做的判斷只是在竹簡的外觀和字體上把關,并沒有全面有效地從文獻的內容上設防。就拿這批“清華簡”來說,2388支簡,整理小組說全部破譯需要十年。一批需要十年才能破譯的竹簡,卻要求專家在半天或一天之內做出真偽鑒定,這也許神仙才能做到!一言以蔽之,此種竹簡文物鑒定方式的縝密性是有待認真檢討和改進的。
至于以碳14測定作為防偽措施,也同樣并不是一個絕對的保障,這里不擬多說。
從理論上說,以上兩種方法并不能做出絕對肯定的鑒定結論,這使許多研究者心里并不踏實。那么我們對這批竹簡應抱持什么態度,還應采用什么辦法進一步來確定其真偽呢?
(一)現在既然不能絕對排除“清華簡”為今人偽造的可能性,那對“清華簡”的真偽就要做雙向思考,而不是單向思考。回顧歷史,在正常的科學探索和學術研究中,從不排斥“懷疑”和“質疑”,“懷疑”和“質疑”反倒可能促進科學研究的健康發展,無論是自然科學、社會科學、歷史科學都是如此。因此對來歷不明的竹簡在研究過程中始終保持一種存疑的警惕,恰恰是一種科學的理性的態度。
(二)我們以為,目前以及今后一段時期,最重要而可靠的方法就是通過各種渠道和辦法弄清這批竹簡的真實來歷。如果這批竹簡文獻是真《古文尚書》和《樂經》等,那我們更需知道它出自哪里,給歷史和后人一個明確交代,而不能再像前人那樣將《古文尚書》問題弄成一筆很難理清的糊涂帳。
(三)在我們看來,傳統的文獻考證和思想史研究方法對于“清華簡”內容真偽的鑒定而言,在方法論上仍有其價值,甚至還有某些優長之處。因為相比之下,現代作偽者若造假,困難的可能不是讓竹簡通過碳14檢測,也不是會認、會寫古文字,并能把它設法寫在竹簡上,困難的恰恰是如何編出竹簡的內容,并使其表述方式符合規范,其思想內涵合乎義理。由于在這方面需要復雜的看不見摸不著的綜合性知識,特別是有關史書筆法的知識,而這些正是造假者尚一時難以掌握,往往容易露出破綻的地方。這就需要學者獨具只眼去辨識它。傳統的古文獻學和思想史的考辨方法的意義在于:如果竹簡其他方面都“對”,而從簡文內容上能發現其中若干確切的作偽破綻,則此竹簡涉嫌“高級”作偽的可能性就非常之大。這種方法可以增強現代學者防偽的“免疫力”,避免重蹈歷史覆轍。
二《保訓》疑問申論
從已披露的“清華簡”的內容看,在這方面恰恰是存在問題的。為此,我在5月4日光明日報《國學》版上發表《〈保訓〉十疑》,“十疑”中于每一“疑”下又提出若干疑點。當時只是點到為止,并未展開論述。拙作發表后,王連龍先生于5月25日在光明日報《國學》版上發表文章:《對〈《保訓》十疑〉一文的幾點釋疑》,對拙作做出回應,由于王文的回應多未中肯綮,本人并不能由此而“釋疑”。在我看來,《保訓》中的重要疑點約有數事,正符合前人歸納的作偽者容易犯的錯誤如錯用、誤仿、妄說、不似等,今再申論如下:
(一)錯用。關于“昔舜舊作小人,親耕于歷丘”,《尚書·多士》篇有“舊為小人”句,這里“舊”讀為“久”,仿此,“昔舜舊作小人”若譯成現代白話,就是:“從前舜曾長期做小民”,下文“親耕于歷丘”就是在這一語境下講的。王連龍先生在其《對〈《保訓》十疑〉一文的幾點釋疑》一文中說“舜并非為以往學者所認為的庶人”,舜是“氏族部落首長”或別的什么身份,這里沒必要討論。因為我們只能在《保訓》篇“舜舊(久)作小人”的語境下來討論問題。《保訓》正是在“舜舊(久)作小人”的語境下,講他“親耕”于歷丘的,而這恰成為一大敗筆。因為在古代,“親耕”二字從來不是隨便用的。我們查了漢代以前古籍,只有天子、諸侯行藉田禮時,方書“親耕”,三公九卿大夫隨行藉田禮時,則書“躬耕”。而天子微時、圣賢在隱,皆書“耕”或“躬耕”,絕對不書“親耕”。傳世文獻在述及舜的往事時照例皆書“舜躬耕歷山”云云。王連龍先生文章說:“《保訓》篇既然為傳世抄本,即不排除異文訛誤、甚至潤色改寫的情況存在。”這種情況當然不能排除,即便如此,古人無論如何“潤色改寫”,都不應該犯這種一面說“舜舊(久)作小人”,一面又說“親耕于歷丘”的低級錯誤的。犯這種錯誤的只能是不懂史書筆法的現代作偽者。此等處猶如仿古瓷器雖然仿得足以亂真,但一看瓷器底部的款識而一下露出了破綻。
(二)誤仿。我們先看記敘周成王臨終前情景的《尚書·顧命》的開頭一段話:“惟四月,哉生魄,王不懌。甲子,王乃洮颒水,相被冕服,憑玉幾,乃同召太保奭、芮伯、彤伯、畢公、衛侯、毛公、師氏、虎臣、百尹、御事,王曰:……”其中“王乃洮颒水”一句,林之奇《尚書全解》注:“颒,洗面也。《內則》謂之靧。”(此語或許給作偽
者改“颒”為“靧”以直接啟示)以上內容,在《保訓》篇中縮略為四個字“戊子自靧”(其中用“戊子”替換《顧命》的“甲子”,用“靧”替換《顧命》的“颒”),可是這一縮略變得完全不合理,為什么不合理呢?《尚書·顧命》此段描述周成王臨終前洗臉整理儀容,加冠冕朝服,是為了召見群臣,交代政治遺囑,并在這一天講了許多重要的話后,于第二天去世。而《保訓》“戊子自靧”四字關于戊子一日只記自己洗臉一事,然后轉入第二天己丑一日。如要記文王臨終的日子,只記“己丑”一日已足。而記“戊子自靧(自己洗臉)”之后,當日不記他事,這四個字便已無甚意義,難道頭一天洗臉要管到第二天,第二天就不再洗臉了嗎?《保訓》總共二百余字,可謂惜墨如金,為什么在這樣短的文字中留下與全文無關的“戊子自靧”四字呢?這使我們有理由認為是現代作偽者模仿《顧命》不得其意而露出破綻。
(三)妄說。紀年方式,就一般而言,唐虞習稱“載”,夏習稱“歲”,殷商習稱“祀”,周習稱“年”。《逸周書·酆保》篇開頭書“維二十三祀”、《小開》篇開頭書“維三十有五祀”,系從殷人之習慣。此時紀年方式尚無“維王”字樣。至《逸周書·文傳》則書“文王授(受)命之九年”,表明后來有文王稱王之事。
劉恕《資治通鑒外紀》卷二《夏商紀》列舉許多材料證明其事,但所引材料既有偽《古文尚書·泰誓》中的偽孔傳,也有劉歆、賈逵、馬融、王肅、韋昭、皇甫謐等人的觀點,材料真偽錯雜。總之,這是“文王稱王”說一派較為一致的意見。這里,我們不妨認同其說。按皇甫謐《帝王世紀》的說法,“文王即位四十二年,歲在鶉火,更為受命之元年,始稱王矣”,就是說文王稱王改元從文王即位四十二年起算。
那為什么《保訓》篇要書“惟王五十年”呢?我們也許應將這一材料與傳世文獻做一比較,從各方面分析其歧異原因之所在。如果我們不是過早解除防范心理把它當作“真簡”看的話,那就不能排除這是作偽者之“妄說”,目的只是為了歆動釋讀者。果然,釋讀者一看此簡便做出“懷疑周文王在即位之初即已稱王”的推論。就算此簡是“真簡”,僅此一條孤證材料也不會比傳世文獻更有證據效力。
王連龍先生的文章曲為彌縫,將《保訓》“惟王五十年”等同于《逸周書·文傳》“文王授(受)命之九年”。雖然從時間上說兩者是一致的,但從稱王起算年上說,兩者則完全不同。稱“文王受命之九年”,是以“文王即位四十二年”起算;而稱“惟王五十年”,則意味文王稱王之年要從文王即位那年起算。紀年形式是一國之大事,怎么一會兒從“文王即位四十二年”起算,一會兒又從文王即位之年起算呢。這不是很混亂嗎?《保訓》與《逸周書》在此問題上發生了明顯的矛盾,那么,我們是信《逸周書》呢,還是信來歷不明的竹簡文獻《保訓》呢?
(四)不似。《保訓》開篇稱:“惟王五十年,不瘳。”這句話頗有語病。正確的表述應該是怎樣的?這里我們不妨舉一個例句,《逸周書·小開武》:“維王二祀一月既生魄,王召周公旦曰……”在上面句式中,前面部分所書為紀年方式,從語法上說,相當于時間狀語。后面部分為句子主干,這里必須有主語,點出全篇事件的主人公,按照《保訓》前后文義,應書“王不瘳”。《保訓》在“不瘳”前不加主語“王”,顯然是把“惟王五十年”之“王”作為主語,從而讀成“惟王五十年不瘳”了。這里雖然只少用了一字,卻是貌似神不似,不成文義了。讀者不妨去查考古籍資料,看可有這樣的先例嗎?或許有人會說,《保訓》“不瘳”之后還有一句“王念日之多鬲(歷)”一句,如書“王不瘳”,那在短短三句話中,就有三個“王”字,不免過于重復。其實史家書法,有時避重復,有時不避重復。如要“避重”,自有許多方法。而在此處為了避重而單書“不瘳”,是不可以的。
(五)其他。作偽者將“前臤”故意寫成“前夗”,則可能受了方以智《通雅》卷十八“扼腕”條講“夗”與“臤”可以互代的啟示。這或許屬于古文字學的“野路子”,以致于多年訓練有素的古文字學家睹面不識。還有,“施于上下遠邇”之句,似亦不符合舜當時“舊(久)作小人”的身份。“迺易位邇稽”,雖說是古香古色的《尚書》式語言,卻有現代時尚語言(“換位思考”、“現場調查”)的影子。等等。
除上述從“實例”的角度提出“疑點”之外,我們還不妨對《保訓》的構思做一些合乎邏輯的分析和推理。首先是關于《保訓》“創意”的著眼點。在先秦文化中,商湯王和周武王是革命的榜樣,以致“湯武革命”成為當時思想界的一個重要議題。到了漢代,轅固生與黃生爭論“湯武革命”之是非,漢景帝批評他們“食肉不食馬肝,不為不知味”,意在告誡學者不要把“湯武革命”當作議題來討論。以后儒家果然對此議題不再討論了。唐宋以后儒者重塑“湯、武”的形象,朱熹創構了一個圣王傳“中”的“道統”說,商湯王和周武王成為傳“中”的兩個重要環節。雖然思想史家大多認為這是宋儒的“虛構”,但仍有人出于某種需要愿意相信這是歷史的真實。《保訓》篇的創意便由此產生,因而將本是宋人提出的傳“中”的“道統觀”坐實在周文王、武王身上,并通過文王之口講了殷人先祖上甲微傳“中”的歷史,“追中于河,傳貽子孫,以至于湯”。那么,這個“中”到底是什么?是儒家所說的“中道”嗎?何以到了商湯王和周武王那里,便成了掀翻天地的“暴力革命”?你能說“中道”有時等于“暴力革命”嗎?這能解釋通嗎?通過這樣分析,你可以看到《保訓》篇并不在先秦文化的思想脈絡里,而是在宋明理學的思想脈絡里。之所以如此,只能說明這是現代作偽者順著宋明理學的思路造作出來的。
其次是關于《保訓》“刻意”的著眼點。李學勤先生在《周文王遺言》中說:“《保訓》全篇一共有11支簡,每支22-24個字,其中第2支簡上半殘失,還沒有找到,不過篇文大體已經齊全了。”那殘失的是哪一部分呢?從李先生文章引文構擬出的《保訓》簡文開篇是這樣的:“惟王五十年,不瘳。王念日之多鬲,恐墜寶訓。戊子,自靧。己丑,昧爽,……王若曰:發”云云,節略號前25字,應是第一支簡,但比照24字多出一字,或許其中有合文。節略部分應是李先生所說第二支簡上半的殘失部分。這部分可以說“殘失”得“恰到好處”。從“王若曰發”以后是全篇的主體,完完整整。關鍵處尤在“王若曰發”四字,明顯表明是文王對太子發講話。此等關鍵之處當然不能“殘失”!那么,殘失的是什么內容呢?殘失的無非是“戊子自靧,己丑昧爽”之類話,這類話無甚意義,卻又不好編湊,只好讓它“殘失”了。而這“殘失”部分幾乎不影響全篇的完整性。這是不是太過“巧合”了呢?更有意味的是李先生后面的話:“這些簡有一個特點,是簡的長度只有28.5厘米,字體也有點特別,所以容易引起我們的注意。”這些“容易引起”專家注意的特點有無可能是作偽者的刻意謀劃,讓專家在第一時間將目光集中在此篇簡文上,讀出此篇是文王對太子發的遺訓,從而重視整批簡的價值呢?
從以上分析看,在短短的二百多字中出現多處硬傷和疑點。如果偶有一處硬傷或疑點,也許可以不必介懷,因為可能有多種造成的原因。現在有這么多硬傷和疑點,那對《保訓》篇的“真實性”是不是要畫上一個大大的問號呢?
竹簡真偽,茲事體大。相比之下,《保訓》篇該稱“寶訓”,還是《保訓》;此篇是史官實錄,還是后人追述或假托;《保訓》篇同《尚書》更接近,還是同《逸周書》更接近等等問題,已經顯得微不足道了。我也不愿意就這些問題再費筆墨討論了。
雖然我提出了《保訓》篇這些“史無前例”的硬傷,但我還是有所保留,并未由此遽斷“清華簡”就是假簡。我要說的是基于《保訓》篇存在許多重大疑點,我們對“清華簡”的真偽應該取存疑的態度。由于清華簡的數量很大,釋讀整理工作可能要花上多年時間,所以,對“清華簡”的鑒定可能要經歷一個長期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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