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劉老根大舞臺看“非遺”傳承
據媒體報道,近日,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專家委員會副主任烏丙安教授“毫不客氣”地公開指責,劉老根大舞臺的演出把薩克斯、流行歌曲、模仿秀都用上了,這跟二人轉無關;并聲稱趙本山如傳承這樣的二人轉,將有可能被取消國家級傳承人的資格。清華大學美學教授肖鷹也抨擊“趙家軍”的表演是變了味的“灰色二人秀”。
此前,劉老根大舞臺高調進京,小沈陽全國火爆巡演,商業上的成功讓二人轉火遍大江南北。這一切,到底是對傳統二人轉的傳承和創新,還是驅逐與戕害?恐怕爭論下去只會是一場沒有結果的“口水戰”。但有一點可以明確,趙本山團隊的演出已經突破了傳統二人轉的表演形式和內容,當然不是“原汁原味”了。一方面,趙本山提倡“綠色二人轉”,拋棄了傳統二人轉“粗口”、“黃色”等糟粕,融入一些受觀眾歡迎的現代元素;另一方面,傳統二人轉的一些特色和味道不可避免地在商業化的摸索過程中有所消解。由此便不難理解為什么會出現“趙本山讓二人轉藝術達到前所未有的巔峰”和“劉老根大舞臺的紅火并不意味著二人轉取得什么成果”這樣針鋒相對的觀點。
事實上,爭論的焦點并不在于非物質文化遺產需不需要、應不應該進行創新,這一點已有基本的共識。問題的實質在于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到底能不能走商業化道路?應該走多遠?商業模式是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搶救性保護還是一種排擠性扼殺?身處現代社會,試圖完全脫離市場環境去傳承與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恐怕只是一廂情愿的想法。如何在保護文化遺產的過程中,避免遭到過度商業化的破壞,如何平衡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商業效益與社會效益,這大概才是問題的核心,當然也是需要作出審慎抉擇的一個難點。
近年來,一些地方將非物質文化遺產看成“會產蛋的母雞”,出現“重申報、輕保護”的功利傾向。有的地方之所以熱衷于申報“非遺”,主要是從旅游開發的角度考慮,或把申報名錄作為打造地方品牌的手段,希望借此提高本地的“知名度”,而保護“非遺”的承諾卻往往得不到兌現。顯然,只把文化遺產項目拿來撬動經濟杠桿的做法是短視的,片面開發經濟價值,一味攫取商業利益,甚至按照某些膚淺的審美趣味加以改造,只會吃力不討好。須知,商業價值只不過是文化遺產價值的一小部分,過度地倚重商業模式,可能會因商業固有的逐利和短視而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造成破壞。
國家認定非遺項目傳承人,就是鼓勵和支持文化遺產的傳習活動。作為民間技藝的傳承人,他們大多并沒有趙本山那樣的商業平臺和影響力,仍在為生計奔波,所掌握的技藝面對現代化沖擊也在急劇式微;加之愿意研習非物質文化遺產者寥寥無幾,一些技藝面臨窘境。而非物質文化遺產往往以人為載體,主要靠傳承人的口傳心授來傳承。由此,治本之道應當在于建立和完善對傳承人的保護機制,扶持和資助非遺項目傳承人開展傳習活動,鼓勵傳承人積極履行傳承責任和義務。
張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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