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的偏見
魯迅雜文的鋒利,迄今未有超越者,他的秘訣之一是偏,走極端,攻其一點,不及其余。針尖才易見血。當然,偏必有差,以下一段,魯迅從蘇俄的革命文藝理論生搬硬套來的“階級論”,可商榷處就不少—————
“文學不借人,也無以表示‘性’,一用人,而且還在階級社會里,即斷不能免掉所屬的階級性,無需加以‘束縛’,實乃出于必然。自然,‘喜怒哀樂,人之情也’,然而窮人決無開交易所折本的懊惱,煤油大王哪會知道北京撿煤渣老婆子身受的辛酸,饑區的災民,大約總不去種蘭花,像闊人的老太爺一樣,賈府上的焦大,也不愛林妹妹的!
前兩句,一方是窮人和北京撿煤渣老婆子,一方是開交易所的老板和煤油大王。持論貌似公平。不錯,埋頭拉洋車、收垃圾的城市貧民,可沒工夫仰看交易所的股票升降曲線,老板的盈虧和他無直接關系(也許,偶然地發生間接關系,比如,賠得臉色鐵青的老板,坐黃包車給賞錢沒那么爽快);同理,在紐約華廈里享受暖氣的煤油大王,和遠在北京的“老婆子”風馬牛不相及,當然不曉得她的辛酸。
不過這兩個例子,和經濟地位決定一切的階級論扯不上關系,只能說,人各有不同的生存狀態;不同的時空,便產生不同的感受。換句話,同是窮人,煩惱就必然相同嗎?“駱駝祥子”們之間,有關愛、幫助,為了保衛行業利益,會聯合起來對抗別的個人和群體(不但和巧取豪奪的官商、路霸斗,也和搶飯碗的出租車公司斗);也偶爾為了搶載交易所老板一類闊客,私下相罵,乃至開打。一句話,同一經濟地位,并不保證他們神情固定為“階級臉譜”。李玉和的渾身是膽雄赳赳,說是個體風格尚可,拿到歷史和現實去檢驗,就可知道,并非整個階級的精神模式。
再看,饑區的災民不種蘭花,不錯,然則,洪水滔天之際,深宅大院里的“闊人的老太爺”,便有工夫侍候蘭圃么?在大旱之年,一位教書先生把僅有的一杯水分給檻下的蘭,你便可據此把他劃入剝削階級嗎?其實,種蘭,主要地,和愛好有關,和階級論的根基———經濟地位未必形成因果關系。前幾年發生在南亞的海嘯,無論是腰纏萬貫的歐洲游客,還是海邊的貧民窟居民,都遭到同樣的命運,老天爺可不作選擇性打擊。天災所面對的是人類,扯上階級失諸牽強。
最后一條說的是愛情,焦大愛不愛林妹妹,這是極私人也極復雜的問題,經濟之外,還牽涉到容貌、性格、環境、心理、感情等諸多因素。僅著眼于貧富,失諸太皮相。若階級論適用于擇偶,則榮寧二府的賈政、薛蟠,無一不須從階級利益出發,聯合起來,努力愛林妹妹,而不讓寶哥哥專美。不過,那近于“共妻”了。
通觀全段,弊病在于:例證和論點并無因果關系,在邏輯上站不住腳。
□劉荒田[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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