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出版部門正在完善報刊退出機制
選擇以停刊的方式自我了斷,《中華新聞報》并不是第一家。
今年3月3日,曾被譽為中國足球新聞報道“國家隊”的《中國足球報》,在走過15年的歷程,出版了872期報紙后,宣布暫時休刊。這家與中國足球職業聯賽同樣誕生于1994年的足球專業報紙,終因網絡媒體的不斷沖擊,加上自身的經營不善和投資方的撤資,最終選擇了“自我了斷”。
同樣在3月,創刊30年的《市場報》停刊。這份報紙曾是新聞行業改革的先驅之一,是當年中國僅有的不報道政治新聞,專注于報道消費者生活,第一家刊登征婚廣告的報紙。然而隨著市場經濟改革的不斷深入,眾多財經類報紙后來居上,尤其是一些憑借資本支撐的新銳報紙迅速崛起,沒有跟上改革步伐的《市場報》最終停刊。
但公眾對《中華新聞報》停刊清算的關注度顯然超越了前兩者,這源于《中華新聞報》的主管部門是“中國記協”和其“中”字頭的身份。
“在中國報業改革逐漸拉開大幕的背景下,可以預見,會有更多的報紙退出歷史舞臺,但目前仍缺乏詳細的退出機制和規范。”中國人民大學新聞學院教授喻國明認為,2005年12月1日開始實施的《報紙出版管理規定》中只提到要確立報紙退出制度,但對報紙要遵循怎樣的程序退出卻沒有詳細的規定。
“目前報刊退出還停留在‘一事一議’的狀態。”喻國明認為,在決定讓報紙退出之前相關主管部門肯定進行了一些籌劃,但總體上仍缺乏一個可遵循的規范和程序,“如果有一個規范的程序,報刊退出造成的副作用會更小一些,退出的過程也會更順暢一些。”
新聞出版總署報刊司負責人在接受人民網采訪時提到了三項退出的渠道:其一是休刊制度,《報紙出版管理規定》中明確報紙休刊超過180日仍不能正常出版,期刊休刊超過1年的要撤銷出版許可證;其二,建立報紙出版質量評估制度,對報刊出版單位的出版質量進行全面評估,報刊出版質量沒有達到標準,或者不能維持出版的,要撤銷出版許可證;其三,要通過年度核驗制度,未通過年度核驗的報刊出版單位,第二年起,就停辦報刊。
新聞出版總署署長柳斌杰在接受總署機關報《中國新聞出版報》采訪時稱,要“通過評估等級、年檢、誠信記錄和兩個效益的考核,淘汰不合格的新聞出版企事業單位,做到生死由業績和市場決定。通過市場的方法淘汰長期經營不善、資不抵債的報社、刊社、出版社,解決‘優不勝劣不汰’而造成的出版資源難于集中的問題”。
柳斌杰在此次采訪中坦承,要完善新聞出版業的退出機制,使得新聞出版單位要“有生有死”。
9月19日,新聞出版總署新聞報刊司司長王國慶對中國青年報記者說:“目前新聞出版總署對退出機制有很多思考,具體的措施還有待實施。”此前,新聞出版總署有關負責人在接受中央人民廣播電臺采訪時也確認,目前報刊退出機制正在試點中,將在不久后在全國推開,報刊業將形成競爭有序、有進入許可、有退出標準的一個良性環境。(記者 田國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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