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電視廣告幾近泛濫,觀眾頗多非議的狀況,國家廣電總局近期出臺《廣播電視廣告播出管理辦法》(簡稱61號令),對電視廣告播出的時長和廣告播出的類型作出明確規定,規定電視播出機構每套節目每小時商業廣告播出時長不得超過12分鐘,電視劇插播廣告每次時長不得超過1分30秒,上星頻道每天18時到24時的時段內,不得播出電視購物廣告。
“61號令”令不少衛視廣告部人員撓頭:“這個政策打亂了很多電視臺2010年廣告政策和銷售任務部署。”央視媒介分析總監袁方判斷,2010年將被“凈化”掉的電視廣告量約為100億元。
為了應對這個政策,“提價”成為2010年電視廣告的最強聲音。袁方推測,地方電視臺2010年廣告提價的幅度一般會在30%。由于電視廣告政策發生變動,衛視的買劇模式也受到影響。由于優秀的自制劇能快速提升收視,且擁有植入廣告的便利,所以將成為各大衛視的普遍應對策略。但是自制劇也有缺陷,主要是價格很高。(周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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