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侵權,出版社也受傷
版權專家認為,谷歌“豪奪”中國17922部作品是在鉆法律的空子
“讀書人偷書不算偷”?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中國570位權利人的17922部作品已被谷歌掃描上網,如此海量侵權行為,使得谷歌經營長達5年的數字圖書館一下子被推到了風口浪尖。10月16日,中國作家協會官方網站發出公告“文著協通過中國作家網就谷歌侵權致著作權人”。公告希望廣大作者登錄谷歌網站,查看作品是否被收入。被侵權作者可根據和解協議,選擇同意或不同意和解的方式來維權。對于60美元一本書的賠償價,以及霸王期限,昨天本報記者采訪了部分權利人,作家們依然憤怒,但同為被害者的出版社卻沒有聲音,律師認為,中國法律滯后給谷歌鉆了空子。
[谷歌侵權]
570位中國作家被侵權
日前,谷歌先斬后奏事情曝光后,拿出了一份和解協議。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將其貼在了中國作家網上,協議稱,谷歌對每本書至少賠償60美元。對于今后的使用,谷歌會支付給著作權人銷售收入的63%作為使用費。但賠償需要本人提出“申請”,賠償期限則定在2010年6月5日,過期視為自動放棄。如果不同意,提出訴訟,不得晚于2010年1月5日。
目前就谷歌發布的統計數字表明,截至2008年底,谷歌數字圖書館已有圖書800萬部,今年年底預計達到1000萬部。選擇少量權利人,簡單地按人名進行搜索,至少有570位中國權利人的17922部作品被收錄,所涉權利人有政府官員,也有著名學者和作家,如胡適、馮友蘭、沈從文、巴金、錢鐘書、王蒙等。
記者在隨機采訪一些作家時,發現大部分作家對此事還毫不知情。作家畢飛宇聽到記者的表述后也很吃驚,但他承認,根本不知道自己的作品是否也被收錄。
對于自己的數字圖書館是否侵權,谷歌中國分公司的解釋是:對于沒有完整版權的書是絕對不允許用戶在谷歌上完全瀏覽的,只能夠基于你的定位前后瀏覽它的摘要,問題是在國外關于摘要的使用有明確規定,不存在任何的版權問題,但是在中國對這個問題的規定不是那么明確。谷歌的聯合創始人最近還為此撰寫文章自豪地說,因為這可以讓大量的絕版但受版權保護的書籍“復生”。
[作家憤怒]
簡直就是文化霸權
昨天,正在家中寫作的著名作家畢淑敏在電話中接受了本報記者采訪,“158部作品被侵權”?畢淑敏女士對此感到萬分震驚,“看到文著協發來的函件之后,真是驚心動魄,名單上赫然列出158部作品,當時心里除了驚奇,確實是有一種憤怒。”記者問她是否寫過158部作品,她也感到納悶,“我自己從來沒統計過,估計谷歌是采用機械化大規模掃描方式,海量操作。這太可怕了,全中國沒有哪一家能夠做到,他們把一個最大的資源弄到手。這里面一定有強大的商業利益。”作家麥家也感到吃驚,他的作品《暗算》和《風聲》都在被侵權中。而作家張承志則憤怒地說:“要打它(谷歌)一棒子。”
對和解協議,畢淑敏認為,“我覺得數字版權按照順序來講,首先應該是先征求作者是不是許可,然后才可以使用,而且谷歌現在特別的強勢,這個和解協議有300頁之長,里面還有很多霸王條款。”作家徐坤氣憤地說:“作家作品未經授權就直接收入數字圖書館,這樣做簡直就是文化霸權。”而年輕作家韓寒則表示:“這也可以解釋為什么它谷歌一直在中國互聯網市場做不了老大的一個原因吧。”
[律師觀點]
出版社也應當是受害者
江蘇省版權協會副會長、著名律師翁冶中昨天中午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先使用,再賠償,谷歌的做法在程序上完全顛倒了。按著作權法規定,在使用他人作品之前,必須征得作者的授權同意。谷歌必須承認侵權,向被侵權人道歉,最后再談侵權后的賠償方案。”為何谷歌已經提出了經濟賠償,中國作家們還不滿意?“這是個面子問題,中國人最講面子,根據英國《金融時報》的報道,谷歌承諾對歐洲作品在收錄之前,先征得出版商的意見。這不明擺著欺負我們嗎?”
記者提出疑問,既然歐洲能夠事先征得出版商意見,為何中國沒有?翁冶中解釋說,這是中國法律滯后和與國際潮流不接軌造成的,“其實受害者不僅是作者,出版社也同樣,谷歌掃描的是書籍,但中國法律不承認圖書專有出版產生的鄰接權,只承認音像。谷歌肯定研究了中國法律,正是鉆了這個空子,否則賠償更大。谷歌也應當賠償中國出版商,因為一本書出版方占到20%利益,作者只占到6%。據說谷歌給歐洲賠償了1.2億。”
[思考]
暴露出來是好事
至于給作者至少60美元的賠償金,翁冶中認為這個數字并不算少,“你在中國還拿不到,每天多少網站在侵權,無法統計。雖有《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但存在執行難的問題。”翁冶中認為,從深層次來講,部分作家有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會選擇忍氣吞聲。而打官司是件技術活,可能付出的成本要遠大于訴訟的收益,客觀上阻擋了作家們維權的步伐。而中國作家的民間社團力量又顯得十分薄弱,與歐洲無法相比,“我認為早暴露是好事,給我們敲響警鐘。”同時他表示,谷歌侵權背后暗藏了巨大的商業利益,谷歌必須為此付出代價。
對于谷歌涉嫌侵權中國作家一事,中國作協表示“將堅定地支持維權”。昨天,文字著作權協會常務副總干事張洪波表示,他們已經起草擬了一封信函,將發往谷歌總部。他說,希望通過雙方溝通,推遲原定于11月6日舉行的聽證會,并修改讓中國著作權人難以容忍的和解協議。
本報記者 蔡 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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