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數字圖書館未經授權將570位中國作家的17922部作品掃描上網,引起了中國作家公憤,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也發出呼吁,要維護中國作家的正當權利。這些日子,聲討谷歌的聲浪很高,而留意一下相關新聞,卻發現谷歌方面并沒有做出正面的回應。
將全人類已經公開出版的書籍全部數字化,在世界各地只要擁有一部電腦便可瀏覽、搜索包括孤本典籍在內的所有圖書,谷歌數字圖書館勾畫的這一宏偉藍圖,實現起來竟然如此之快,快到當這項技術或服務來到中國時,我們卻沒有準備好充足的應對措施,乃至于除了對谷歌的“霸王和解條款”進行譴責外,再沒有其他具有建設性的意見。
一本書給付60美元的和解賠償,這個數字很難令作家們不生氣。況且,這種買白菜式的一攬子定價方式,一點也不科學,中國的一些重量級作家,包括暢銷書市場上最具商業價值的作家,豈能是60美元就能打發的?按照數字出版的市場價格,以韓寒為例,拿到他的一本已出版圖書的獨家數字出版權,怎么也要15到30萬元的價格。當然,也不排除有個別沒什么價值的圖書還不值60美元。
但需要提出的是,60美元雖然不多,但表明了谷歌的態度,他們還是愿意為數字版權付費的。中國作家可以在文著協的協調下,集體與谷歌談一次判,就作品的不同類型和質量進行區別定價,讓作家們拿到相對滿意的報酬。說句不客氣的話,如果谷歌的行為帶點霸王作風,那么國內個別數字出版網站,搞的則完全是流氓那一套,很多知名作家的作品被這些網站拿去了大半,數年來的總收入也不過幾十幾百元,有的甚至一分錢也沒有。在中國作家要和谷歌打官司前,建議先翻翻自己已簽訂的出版合同,說不定那些書的電子版權還在那家從未付費給你過的網站手里,而那家網站,或許會比你更踴躍地去和谷歌主張權利。
作為一家全球性公司,谷歌在各個國家發展業務,也要有不同的方式方法。除了要表明愿意為正版作品數字化付費的態度外,在中國,谷歌還要明確數字圖書館的價值、意義、商業模式等等,千萬別說數字圖書館純粹是一項公益事業,因為這種說法可信程度的確不高。在積極與權利人溝通版權使用費用的同時,谷歌更要從未來人類文明的燦爛前景出發,多勾勒數字圖書館的理想和愿景,說不定也會有作家愿意不計報酬地與之合作。
要合作不要對抗,要著眼長遠,不要只顧一時利益,作為一家國際大公司,谷歌應具備這樣的胸懷,而切忌傲慢。有媒體報道,曾有讀者通過谷歌檢索“人民網讀書頻道”,檢索結果里出現這樣的提示:“該網站可能含有惡意軟件,有可能會危害您的電腦。”針對此種現象,人民網讀書頻道對外解釋稱,之所以會出現上述現象,很可能是該頻道連續發表多篇觀點對谷歌不利的文章。是事實還是誤會,也不得而知。但如果谷歌真的就批評意見而對媒體采取報復性回擊的話,那么可以說,無論它設想的數字圖書館有多偉大,它在中國的業務也只能是死路一條,相信先前已經有經驗證實了這一點。
韓浩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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