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16日電 據“朝鮮日報”報道,日本在韓國光復次年即1946年曾頒布法令,承認“獨島(日本稱竹島)不是日本領土”。
據國會外交通商統一委員會自由先進黨樸宣映議員室11月15日通過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日本高層官員獲取的資料顯示,1946年8月15日,日本大藏省發布的654號告示稱,獨島(日本稱竹島)、朝鮮、臺灣、庫頁島、千島群島、南洋群島等都屬于外國領土。
樸宣映議員室稱:“日本在戰敗后于1946年為解決日本企業需要承擔的賠償、拖欠勞務人員的工資債務等,制定了《公司經營管理緊急措施法》,確定了公司正在實行的項目及恢復戰后產業所需的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及其他資產等。該法律規定了‘在外資產’的范圍,大藏省的告示規定了戰敗前占領的領土中劃入外國的地區,其中就包括獨島。”
首爾大學名譽教授(獨島學會會長)慎鏞廈表示:“1946年1月設在日本東京的盟軍最高司令部第677號指令(SCAPIN)已明確表示獨島不是日本領土。此次發現的1946年大藏省告示可以證明當時處在軍政統治下的日本承認并實行了盟軍的方針,是一項重要史料。”
這是迄今為止日本政府在韓國光復以后最早承認獨島不是本國領土的法令資料,比之前發現的兩項日本法令還早5年。政府出資研究機構“韓國海洋水產開發院”曾于去年12月向青瓦臺報告日本在1951年6月6日發布的《首相府令第24號》和1951年2月13日發布的《大藏省令第4號》。《首相府令第24號》在整理日本原朝鮮總督府所有財產的過程中,而《大藏省令第4號》在有關互助會等團體中養老金領取者的附屬文獻中,分別承認“郁陵島、獨島、濟州島”不是日本領土。
樸宣映表示:“這份資料顯示日本政府在戰敗后并不主張獨島是其領土西部界線,在獨島主權糾紛中有利于韓方。政府應積極發掘這種法令和史料,與日本就獨島主權問題做個了結。”
加入韓國籍的獨島問題專家、世宗大學教授保坂佑二表示:“這可能是日本在戰敗后最早承認獨島不是本國領土的法令資料。日本在簽訂《舊金山和約》(1952 年),與同盟國通過終戰協定恢復自治權后,將獨島從太平洋戰爭失敗后應返還的領土目錄中刪除,因此有必要確認此后是否有日本政府法令承認獨島不是本國領土。”( 洪永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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