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耀華針對代言的廣告涉嫌違法問題,通過博客表示道歉。同時又表示全世界的廣告都有夸張成分,因為不夸張就不叫廣告(11月21日《楚天都市報》)。
廣告的目的無非“引起他人注意”。廣告需要創意,也就需要運用藝術手段,可能會使用夸張的手法,比如《水滸傳》的“三碗不過崗”。
可藝術的夸張并不等于有失真實或不要事實,而是通過夸張把事物的本質更好地體現出來。之所以說三碗不過崗,實際上是為了突出其酒的烈性。它是建立在真實基礎上的“夸張”,并不是胡說八道,更不是毫無根據的“吹牛”。一般人喝了三碗酒,絕對會醉得一塌糊涂。
而侯耀華大師則是將“夸張”直接理解為了“吹牛”。至于真實不真實,是否合乎邏輯和情理,完全可以丟在一邊不必理會。正如相聲《吹牛》里描述的那樣,吹牛人吹起牛來,能夠上嘴唇挨著天下嘴唇挨著地,便是自己的臉也可以不要,又哪里還管得了其他呢?
也許,侯耀華大師一直生活在這種吹牛式的“夸張”中,也沉醉其中不能自拔。久而久之,便認為凡是廣告就必須“夸張”,凡到“夸張”處就可以盡情吹牛。而且,吹牛也是不犯法的,簡直是在為藝術“獻身”了。
廣告思想家李奧·貝納曾說:“如果你不能把你自己變成你的顧客,你幾乎不應該干廣告這一行。”據侯耀華大師自己所言,其代言的藥品或商品從未親身體驗過。哪怕深入了解,也是沒有。似乎只要給了錢,都可以去代言,也可以去盡情地“夸張”。觀眾因不明白侯耀華大師的夸張即是吹牛而不幸上當受騙的話,除了自認倒霉還能如何?(夏余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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