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方面
據媒體報道,谷歌方面表示,早在2008年,谷歌同眾多作者、出版商,以及代表作者和出版商的美國作家協會和美國出版商協會,向法院提交了長達300頁的和解協議,其中提出愿意支付給作家每本不低于60美元的“現金支付”,并且在未來支付作家此圖書在線閱讀收入的63%。這個協議在全世界范圍內適用,當然,也包括中國。
10月30日,谷歌圖書搜索戰略合作部亞太區首席代表艾瑞克·哈特曼在媒體見面會上表示,谷歌數字圖書館項目從2004年開始參考了很多法律意見,他們的行為是合法合理的,并不存在侵權問題。中國作家抗議,是誤以為他們的作品可以全文免費閱讀。
他解釋說,60美元的賠償等協議內容并不是認錯,而是“讓我們走到下一步的方式”。“下一步并不僅是提供摘要,而是如果達成協議,我們會進一步提供圖書預覽,讓使用方式和內容都更好。”
“我們是非常尊重版權、著作權的,不會侵犯中國作家的著作權,更不會把他們費盡心血做出來的東西拿到網上用于商業用途。”哈特曼稱。
中國作協等
中國作協18日在其官方網站向谷歌公司發出維權通告。作協在通告中表示,谷歌公司須在一個月內(即2009年12月17日前)向中國作家協會提供已經掃描收錄使用的中國作家作品清單。未經合法授權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掃描收錄使用中國作家作品。對此前未經授權掃描收錄使用的中國作家作品,谷歌公司須在2009年12月31日前向中國作家協會提交處理方案并盡快辦理賠償事宜。
中國作協維權通告發出后,多家地方協會紛紛表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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