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河南省知識產權保護協會召開新聞通報會,宣布受作家二月河和長江文藝出版社委托,為二月河商標再次遭搶注事件提供公益法律援助。作家二月河針對商標再次遭搶注一事呼吁:
二月河要開飯店嗎
11月25日,河南先風商標所(以下簡稱先風所)通過商標監控發現,我省著名作家凌解放的本名和筆名“二月河”,被分別注冊在餐飲服務商標類別上,現已通過國家商標局初審,其中“二月河及ERYUEHE”從11月6日進入公告期、“二月河開凌解放”預排的公告期是2010年1月20日。
難道二月河要開飯店?先風所第一時間將監控結果上報河南省知識產權保護協會,協會立即與二月河取得聯系,向其提出商標預警,并表示愿意為其提供公益法律援助。
二月河得知這一消息非常著急,他馬上通知出版自己文集的長江文藝出版社(以下簡稱長江社),同時向省委宣傳部反映。
經多方磋商,二月河授權省知識產權保護協會和長江社全權處理商標遭搶注事宜。
無奈呼吁“別再折騰了”
其實,早在2007年12月,就有新鄉一市民申請“二月河”為啤酒、果汁、礦泉水、豆奶、乳酸飲料等飲料的商標。不過那次經過媒體宣傳以及當地政府出面進行行政干預,該市民自愿撤回了商標。
此次,二月河決定拿起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名譽權。他說:“作為在社會上有一定知名度的作家,我對社會上有些人反復拿我的名字搶注商標,感到非常反感、氣憤和無奈。假如這些商標注冊得到國家工商總局授權,消費者可能會誤認為這些產業是我本人投資、參股或者授權許可的,會在社會上產生混淆、誤認和某些聯想,這對我本人的名譽權、文學創作、藝術聲譽是一種嚴重傷害。”
針對目前社會上出現的搶注名人商標現象,二月河表示堅決反對:“我希望所有的企業和個人都能夠通過踏踏實實的勞動和智力,提高產品和服務的質量,培育自己的企業品牌和形象,不要再打名人商標的‘擦邊球’了。”
“過去也曾有人勸我授權他人在一些熱門商品或者服務類別上,開發自己的品牌價值。我是個文人,我不愿自己的名字與任何商標掛鉤。這個態度多年來從未改變,無論二月河這個名字潛在商業價值有多大,我更珍惜自己的藝術創作生命,不會開發也不會授權他人開發。”
最后,他也無奈地表示:“這些商標搶注事件每隔幾年就會出現一次,已經影響到我正常的創作、學習、工作、生活,我真的希望今后這類事情不要再發生了。”
河南“名片”亟待保護
據先風所總經理王樂天介紹,按照《商標法》規定,商標公告期為三個月。公告期內,任何與此商標有關聯的單位和個人都可以提出異議,只要理由充分,該商標就不能得到授權;但如果無人提出異議或理由不充分,商標一旦被授權,商標注冊人就可以自己使用或者轉讓給他人。此時再想維權,即使打上三五年官司,已注冊的商標能否被撤銷也很難說,可謂后患無窮。
近年來,我省文化名人、旅游品牌、知名企業商標被搶注、被“傍名牌”現象比較突出,在相關實體和消費者中產生一定影響和混亂。像著名豫劇表演藝術家牛得草的名字就被山東一個人注冊成肥料商標,豫劇《朝陽溝》中的“栓寶銀環”也成了河北的農產品商標,而安陽林州的景點“太行大峽谷”被一家旅行社搶注成功后,現在不得不改用“林州林濾山、北方九寨溝”的廣告宣傳。
省委宣傳部文藝處韓英表示,省委、省政府正在大力振興文化產業,河南文藝界的名人名家,也是河南文化的“名片”。如果任人“傍名牌”、“搭便車”,將對整個河南文化造成認知和指向的混淆,對整個文化產業造成負面影響甚至惡劣影響。
針對這些發生在我省的商標注冊與保護等方面出現的各種紕漏和紛爭,省工商局商標處文曉華認為,這不是單憑一家努力就能完全解決的,需要提醒各有關方面高度關注,大力增強商標品牌意識,大力加大商標宣傳和保護力度,齊心協力加以逐步解決。
省知識產權保護協會秘書長劉西懷表示,協會已經委托先風所,為全省著名旅游景點、文化品牌、文化文藝界名人、知名企業等提供商標公益監控,并及時無償向相關單位提出商標預警和應對措施服務,培育和樹立河南品牌形象。
本報記者 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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