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數藝術區不合法
看著遠未到期的合同,租戶們開始質疑,藝術區設立是否合法。
合同顯示,1998年,長店村村民劉金剛承包村內土地,租期50年用于發展養殖業,農產品和工業等。2007年前后,劉在原廠房基礎上開建008藝術區,并對外招攬租戶。
2001年,正陽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租賃長店村土地30年,開發創意正陽藝術區。
長店村村主任劉金庫證實,國家規定土地租賃期限最長為20年,這兩份租地合同都不合法。但當年村里窮,閑置土地較多,租給農民搞養殖等產業,也為解決就業,這就造成30年、50年的租期都有。后來,土地被承租方大規模蓋房出租,并未取得正規的審批手續,都是違法建房。
對此,金盞鄉政府黨委副書記李杰民表示,當年土地違規出租現象比較普遍,大多是閑置土地或建筑用地。為農民增收,只要所建房屋不影響公共、他人利益,鄉里并不會強行禁止,而是暫時保留。
朝陽區文化創意產業發展中心人員表示,朝陽區經過市級和區級認定的只有798藝術區、一號地藝術園、酒廠ART國際藝術園3個。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