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墓”發現之思:考古認證發布制度有必要改革
編者按:“曹操墓”考古發現去年歲末披露出來后,在社會上引起巨大反響。不過,除了參與此項考古的專家出來發表意見外,少有業內人士出聲。本文作者杜金鵬,系社科院考古研究所研究員,主要致力于夏商考古研究,他主持的偃師商城小城的發現入選1997年全國十大考古發現。今天,他以一個“考古業內人士”但又是“曹操墓考古發現”的旁觀者身份,專門致信本報,對這一社會現象提出自己的思考與分析,期望能在一片熱議聲中注入理性思考。
從去年末到現在,“曹操墓”的考古發現,成了全民關注的文化現象。“安陽真的發現曹操墓了?”從鄰居到飯店服務員,看到我們這些研究考古的,就會一遍遍問。而“曹操墓”中最有意思的,是質疑與批評的人多;考古學外爭得熱鬧非凡,考古界內卻沉寂低調。
在考古歷史上,這樣的現象頗為罕見。除了曹操的歷史地位特殊、公眾文化遺產意識逐年增強外,恐怕也與信任危機、考古動機遭疑有關。
近年來,國際國內屢有各種造假事件被曝,學術界、新聞界包括政府官員的社會公信力屢受挑戰,每當發生重大事件,人們總要習慣性地從反面思考,“曹操墓”考古發現亦難例外。在此背景下有人發問“曹操墓”考古發現是否是考古版的“華南虎照片門”事件,便不足為奇。但實際上,有的質疑本屬猜測,至少不是科學討論,有的質疑本身缺乏科學依據,不足以推翻發掘者的觀點。
許多報道提到“曹操墓”考古發現緣于對帝王陵墓的“渴求”,以及當地政府破除常規撥款支持考古發掘的細節。在有些人看來,既然“動機不純”(不純粹是科學研究,或至少最終目標不是科學研究),結果必然可疑。加上有人“計算”出“曹操墓”的旅游價值每年數億,更“坐實”了這種懷疑。其實,無論考古目的多么復雜,發掘終歸是依照考古規程進行的學術活動。
當然,考古信息發布時機也欠妥。“曹操墓”的田野考古發掘尚未最終結束,考古資料尚未全面整理,有些問題尚未深入討論。應該說,在上述這些情況下,不少人產生疑問都是很正常的。
不過,作為一名工作數十年的考古工作者,我其實很想告訴公眾:
請不要低估了考古學的科學性、嚴肅性。考古學是一門講求實證的科學,有自己的科學理論和學術規范。就現有考古資料而言,有學者得出安陽西高穴村大墓可能屬于曹操陵墓的結論,符合考古學研究規范,是可以接受的學術“推論”。歷史告訴我們,在考古研究中,追求“百分百鐵證”幾乎是一種苛求。事實上,在“曹操墓”考古發現論戰中,提出反對意見者要證實自己的觀點,反而比論證肯定性意見更困難。
請不要低估了考古學界、考古學家的學術道德和社會責任心。中國的考古學界,具有優良的學術傳統。環顧左右,整日勞作在田野中,任憑風吹雨淋不動搖,薪資待遇卻遠不及城市白領的,能有多少學科的研究者呢?支撐大家如此癡情考古的,是事業心和責任心。雖不敢說考古界是“凈水池”,但要在這里面“渾水摸魚”,還是相當困難。
請不要混淆專業學術研究與公眾參與討論。考古學要服務于人民,考古學家有向公眾解答問題的責任與義務。但是,切不可在學術問題的討論中,混淆專家探討與公眾參與的界限。對于“曹操墓”考古發現,人人都有質疑發問的權利,但不是人人都有定論的資格。專業問題在專家層面解決,是科學的態度。這不涉及學術歧視問題。很希望社會能給考古界一個安靜的研究環境和充分的研究時間。
而從這次現象里,我以為,考古發現認證、發布制度很有必要改革、規范。
根據現在的文物法規,考古發掘工作實行屬地管理,省級文物管理部門是當地考古工作的主管部門。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是當地最高考古科研機構,也是安陽西高穴大墓考古發掘主持單位。因此,“曹操墓”考古發現由河南省文物局、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向社會公布,在目前是適當的。
只是,社會的進步要求我們,考古發現要有一個權威的認證和發布制度,誰有資格有權利認證、發布考古發現,須盡早制訂專門的行業規范。這是“曹操墓”考古發現爭議給我們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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