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旅游局就設立“中國旅游日”向社會廣泛征集具體日期方案,1月20日為最后截止日期。各地政府紛紛提出自己的方案,其中徐霞客的旅游行蹤日期的呼聲最高。(1月21日《重慶晚報》)
據說各地爭奪旅游日是出于利益考慮,一旦旅游日能根據本地方案實施,就意味著名氣提升和滾滾財源。這個說法其實值得斟酌。不管旅游日定在哪一天,都只是個象征性節日,并無實質利好。而且未來的“中國旅游日”是針對全國,并不是個別地方特有,也就沖淡了地方利益。即便以某地名人的生日、出游日、講話日來確定,公眾看到的仍然是“旅游日”,而不是背后的名人。
一地的旅游能否興旺發達,跟當地的旅游資源、人文環境、社會治安等因素更有相關性。名人只是地方的一面旗,能夠號召一些追逐名人足跡的游客,卻不是決定性因素。真正依賴名人的旅游勝地,少之又少。最典型的莫如湖南鳳凰,其揚名固然是沈從文的功勞,但維持其發展的卻是當地獨特的風景文化。再者各地推出的候選名人,也都是足跡遍天下,并非固守一隅。若非得按照他們的特殊日子定,那只要足跡所到之處,都能找出個恰當理由來。
旅游日不是黃金日,只是一個全國宣傳日,沒有爭奪的必要。而且“中國旅游日”沒確定之前,琳瑯滿目的“旅游節”也早已遍地開花。何況,旅游雖有經濟角度的淡旺季之分,但具體到個人旅游,卻是不盡相同。個人旅游的時間、行程、目的地各有差異,都是根據自身情況來安排。也可以說,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旅游日”,只要開心愜意,又何必在乎是哪一天呢?江德斌(浙江 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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