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記者從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簡稱音集協)獲悉,在當日舉行的音集協第二次會員大會上,審議并通過了《工作報告》、《2008年度財務報告》以及兩個任免理事的決議。記者了解到,自2007年以來,卡拉OK版權許可工作已在全國26個省(區、市)全面啟動。截至2009年12月31日,累計收到版權費1.7億元人民幣。但是,僅權利人開展此項工作的前期投入已達3.6億元,再加上其他方面投入的運營成本,總投入高達5.6億元。
音集協常務副理事長、總干事王化鵬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截至2009年12月31日,音集協共有會員60家,涉及權利人單位112家,取得授權歌曲83686首。音集協在全國的卡拉OK許可收費工作也已初具規模。自2007年啟動卡拉OK許可收費以來,至2009年9月30日,協會共向約3000家卡拉OK經營場所頒發了音像著作權使用許可證,2007年度收取了626萬元,2008年度收取了4678萬元,2009年1月~9月收取了6778萬元。卡拉OK版權許可工作是集體管理組織創立以來啟動的一項新生事物,開展起來極為艱難。在國家版權局的支持下,為了推動卡拉OK版權許可工作,權利人自籌資金3.6億元用于音集協的運營,包括維權、曲庫建設、宣傳、許可、市場稽核等費用。這是集體管理組織按照《國家文化產業振興規劃》,依據市場化原則,積極推進版權產業化的有益探索。
音集協副理事長、權利人代表、正大國際音樂制作中心總經理江凌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在收取的版權使用費中,由錢柜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的2007、2008年度卡拉OK著作權使用費1050萬元,經過2007年11月29日召開的權利人大會授權的管委會同意,已進行了嘗試性分配。其余版權費將按本次會員大會通過的方案進行分配,即先“大分”后“小分”:扣除營業及附加稅和文化部“全國娛樂場所陽光工程”卡拉OK內容管理服務系統監管平臺8%的費用后,運營成本、維權成本、宣傳成本以及基礎建設成本占比為50%,其余50%在權利人之間進行分配。
權利人代表、北京鳥人藝術推廣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周亞平向記者表示,如果沒有著作權集體管理制度,《著作權法》中賦予著作權人的13項財產權利中,有近乎一半的權項基本上是一紙空文,對于著作權人來說只是一個法律概念而沒有實際意義。但是有了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這一切都被改變了。“作為權利人,我們對音集協成立一年來所取得的工作成效是認可的。我們希望媒體第一要呼吁那些有付費義務的使用者履行法律義務,尊重著作權人的權利;第二要支持著作權集體管理制度,因為著作權的集體管理制度的完善與否代表著一個國家知識產權保護的水平。這一制度在我國剛剛起步,需要全社會的支持,更需要媒體的支持。”周亞平說。
中國人民大學知識產權學院院長劉春田教授就此認為,收取音樂作品版權使用費是國際慣例,在卡拉OK比較流行的國家如日本、韓國,以及中國的港臺地區,已經收取了幾十年的音樂版權使用費。但在中國如何實施沒有前例可循,音集協實施的有效模式是中國特色的集體管理,值得關注和推廣。
(記者賴名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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