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必須把這個錢收上來,至于怎么分,那是我們關起門來自家的事。” 國內知名唱片公司太合麥田的老總宋柯昨日向羊城晚報記者回應有關《全國卡拉OK著作權使用費分配方案》的質疑。
分配方案飽受外界質疑
1月25日,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下稱“音集協”)的第二次權利人大會通過了《全國卡拉OK著作權使用費分配方案》(下稱《方案》)。然而,圍繞這個分配方案,社會上一下子就涌現種種質疑和反對的聲音。原因主要是其中音樂權利人只能拿到50%,也就是6000萬元。而剩下的費用23%(2760 萬元)屬于音集協,27%(3240萬元)由音集協委托的收費單位(天合公司)獲得。
中國音像集體管理協會成立于2007年,其下屬的權利人單位共有112家,即境內外各類唱片公司。
據音集協介紹,2007年開始,音集協已在26個省份啟動卡拉OK版權許可工作。截至2009年12月31日,音集協共取得授權歌曲83686首,向大約3000家卡拉OK經營場所頒發了音像著作權使用許可證。根據音集協在官網上發布的公告稱,卡拉OK著作權使用費的收取標準將根據全國不同地區,定價為每臺終端每日8-11元(終端是指涉及到權利人歌曲的機器)。而本次可供分配金額高達1.2億元,是2007年1月至2009年前三季度的收費總額。 2009年第四季度收費約為0.5億元,將隨后公布分配方案。
版權方自愿貢獻一半收益
音集協成立的初衷就是維護音像制品創作人的正當權益。成立后不久,音集協就因狀告多家KTV運營商而聲名大噪。“打著維權旗號,其實自己賺取這么多的費用,我們不禁要問,音集協和天合公司到底是在替誰維權?”有網友發出這樣的質疑,記者發現類似的質疑聲音最近頻頻出現。
“其實,我們當時就是無法收取音樂版權費,才委托的音集協,而這個單位由于是新成立的,難以解決在全國收費的事宜,又委托一家中介公司(天合公司)收費。當時,音集協問我們這些權利人是否同意天合收取27%的費用,大家是同意的。”國內知名唱片公司太合麥田的老總宋柯昨日介紹了版權費的分配方法的始末。
卡拉OK版權收費早自2004年起開始討論,迄今已有五六年,在音集協注冊的唱片公司數量還在不斷增長,收取的費用也在累計增加。那么,這筆費用如何分配?能否更加公平公正?大家都將拭目以待。
孫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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