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春晚工作人員態度
馬未都拒絕春晚改編《量力而行》
昨天,收藏家馬未都在博客中撰文稱,因不滿央視春晚劇組工作人員的態度,他拒絕授權改編他創作的小文《量力而行》。
小文被改成春晚小品
馬未都介紹,此前,一家報紙報道說春晚語言組把他的一篇小文改成小品《兩毛錢一腳》(黃宏、鞏漢林表演),效果很好,“后來有人自稱春晚劇組的,問我是不是寫了這樣一篇文章,然后又傳來一份資料讓我看是不是一樣。這是刊載在2009年11月下半月刊的上海《故事會》,署名‘陳志宏’的一篇抄襲之作”。
馬未都說,他的小文首發于2008年8月14日的新浪博客,2009年2月人民文學出版社結集出版《馬未都說·車上篇》第36頁,名為《量力而行》,“其后經過三番五次的電話盤問,我都如實稟報,電話另一頭劇組小姐總是將信將疑地說出不悅耳的話。我年長,她年幼,我不和她計較。可她后來的話比較刺人,她告訴我說:‘我們(春晚語言組)本來是根據陳志宏在《故事會》的文章改編的,可沒想到您也寫了一篇。’我聽這話確實也糊涂了,我怎么早在他之前‘也寫了一篇’?好像有點兒不該的意思”。
被春晚工作人員惹惱
馬未都說,后來劇組小姐又打電話告訴他,陳志宏愿意與馬未都共同署名。“我只好告訴她,我不認識這個陳志宏,我不追究他抄襲是我大度,但我不可能‘共同署名’。我當時還退了一步,我說讓他在改編里署名吧,我也不計較了。誰知劇組小姐鄭重告訴我說:你理解錯了,我們改編另有別人。”
當馬未都拒絕在同意改編《確認書》上簽字后,劇組小姐又給他傳來了合約范本,但在“作品許可使用費”金額一欄卻空著,馬未都在得知使用費為1000到2000元時,有點不太想簽。此舉讓劇組小姐大為光火,“她說‘我告訴您吧,這節目上不上還不一定呢,簽不簽隨便’。說完把電話掛了”。
要15萬版權費做慈善
在多方找馬未都說情未果的情況下,那位劇組工作人員專程找到馬未都致歉,工作人員在馬未都對合約某些條款不同意時,她開始哭鬧。馬未都說:“最終我沒簽合約。”
馬未都認為,在這件事上,他更應該主張權利,讓尊重作者權利不再是一句空話。“我原來的想法是,為了全國人民,我可以不要一分錢讓他們改編。但有了這樣的經歷后,我決定,我要在合約中要求15萬元的作品許可使用費,這筆錢如劇組支付給我,我將悉數捐出。”
對此,春晚總統籌秦新民回應說,春晚劇組得知《量力而行》是馬未都創作后,已與作者打招呼。目前央視法律處正在和馬未都進行協商,尚無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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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宏的小品《兩毛錢一腳》根據收藏家馬未都的散文《量力而行》改編。
文中寫道,某年馬未都來到盛產杏子的新疆阿克蘇,當時正值杏子成熟的季節,他走進一片碩果累累的杏林,“杏樹下坐著一維族老漢,身邊有幾個鐵皮桶,我詫異地問他:‘杏多少錢一斤?’老漢說:‘兩毛錢一腳。’”馬未都交了兩毛錢挑了一棵大的踹了一腳,可樹一動不動杏子一個也沒下來。老人說你們這些年輕人就是不會挑,再交兩毛錢重挑一棵吧。馬未都又交了兩毛錢,來到一棵較小的樹面前,用力一腳踹去,應聲落了一地杏子。
小品中把杏樹改成了棗樹,黃宏搖身一變成了蹲守棗樹下的看棗老漢,與貪大求全的踹棗樹人鞏漢林來了一番唇槍舌劍的“取棗論”。
本報記者 卜昌偉 易東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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