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春晚“維權”
本應和諧的央視春晚,在離播出前數日,忽然遭遇不和諧。
2月8日,京城文化名人馬未都發表博文稱,因不滿春晚劇組小姐的態度,他要求劇組支付15萬元作品使用費,否則拒絕劇組使用其作品《量力而行》,盡管根據此文改編的春晚小品《兩毛錢一腳》已經通過彩排。
馬大爺震怒,后果很嚴重。如果他執意不妥協,春晚劇組該怎么辦?是像盜版商一樣霸王硬上弓地強推該小品,還是緊急修改內容,弄個山寨版小品《五毛錢一貼》?這很有趣,但不應是關注重點。在我看來,這一事件的真正焦點,在于當國家級別的春晚遭遇“作為名人的個人維權”。
根據馬未都的博文,他一怒維權,主要是因為劇組小姐的傲慢。但馬未都將劇組小姐的傲慢歸結于“個人修養”,我不太贊成。
誰都知道,央視溫柔地對客戶喘口氣,在一般人看來,也許就是一陣龍卷風。但如果你因此而抗議,央視或許還會莫名驚詫:你怎么就給臉不要臉呢?
面子,也是一種人權。馬未都捍衛的權利,其實質正是面子。對傳統中國人來講,面子不但是一種權利,也是一種權力。因此,馬未都的維權,可說是雙管齊下,既維護權利,也彰顯權力。什么權力?名望所派生的權力。劇組小姐向馬未都道歉說:“我不知道您的身份,我要早知道就不會這樣。”這道歉未必妥當,但絕對真實。如果馬未都不是“有身份的人”,那么他的維權可能不會如此有力。在氣勢如虹的權力面前,一個普通人要么接受“被合同”的命運,要么消失,即使要反擊,恐怕也不能掀起什么波瀾,得到什么關注。
對此事件,馬未都最后小結說,“這不是我個人和劇組的悲哀,而是我們民族習性的悲哀”。這話太含糊。“民族習性”是沒準星的東西,釀造如此“民族習性”的制度及土壤,才是要害。央視及春晚的問題,出在壟斷,由此傲慢與專橫、漠視契約、不尊重個人權利等作風浸入骨髓,店大欺客、霸王條約等問題也自然而生。
莎士比亞說:“每位子民的賦稅屬于國王,但每位子民的靈魂屬于自己”。現在,馬未都這位名人用行動證明,他的靈魂屬于他自己,因為他嘗試去捍衛私權。
□宋石男(北京 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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