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10日電 為尊重民俗,應把正月十五元宵節劃入春節放假范圍嗎?對此,民俗專家陳連山說,古代放假從來沒有從春節放到十五,而且放如此長假,也不符合現在的國力水平。
北京大學中文系副教授,民間文學教研室主任陳連山博士10日下午作客中新網訪談,詳談春節放假等問題。
訪談中,主持人問到:“民間有一種說法是過完十五才真正把春節過完了,所以有人說,尊重民俗,還是把正月十五元宵節劃入春節放假范圍。您怎么看?”
陳連山說,正月十五放假,就是把元宵節當做法定節日,是可以的,無非就是一天。可是,要從春節一直放到正月十五,那就是十六天,這個假長了一點。事實上,中國古代放假,從來沒有從春節一直放到十五的。
陳連山講到,唐朝有一個“假寧令”,就是關于放假休息的命令。一個假是“元旦”也就是“春節”,放假七天,還有一個是“冬至”,放七天。過去,這是兩大節,“冬至大如年”。現在不太一樣了,冬至現在弱了。唐朝官府正式放假,春節是放七天,節前三天節后三天,加上節日當天是七天,那是最長的放假。唐朝在國力最強的時候才放七天,我們現在放十六天,不符合現在的國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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