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九歲博覽群書,二十歲達到頂峰。我現在都是看社會人文類的書,例如《知音》《故事會》……往前推三百年,往后推三百年,總共六百年沒有人超過我。”此語出自一位名叫羅玉鳳的姑娘之口。如此征婚,讓羅玉鳳成了網絡紅人,網友稱她為“鳳姐”,并打出口號“信鳳姐,得自信!”最新的消息稱,“鳳姐”已經回去上班,但也引來了粉絲偷拍工作照。
(2月9日《華商報》)
一個有健全心理、健全人格的人,大多是有自知之明的,它表明一個人對自己和別人、對環境和世界都有清醒的認識,會合理確定目標,而不是像妄想癥與躁狂癥一樣說些不著邊際的話,做些不著邊際的事。
羅玉鳳事實上就是這樣一個沒有自知之明的人,但這個“有病”的人卻吸引了無數人的圍觀,一如大街上的瘋子同樣會吸引一些看客的圍觀一樣,他們從圍觀中找到了樂趣,找到了茶余飯后的話題,也找到了自己的心理安慰——從別人的不幸中找到自信——“信鳳姐,得自信!”
大街上制造圍觀的往往是操縱瘋子的騙子,為的是博取圍觀者兩個同情的銀子,而制造羅玉鳳這場宏大圍觀的是誰?是一些媒體,是為了收視率(利益)、點擊率、閱讀量。那么,這樣的媒體跟大街上的騙子何異?大街上騙子可恨,操縱羅玉鳳的媒體就不可恨?
我所知道的是,媒體是不能與街上的騙子相提并論的,媒體是什么?是社會公器,有幫助弱者的義務,即便不能提供幫助,至少也請不要拿弱者來炒作,尋開心。不只是作為公器的媒體有一些底線是不能突破的,一個人,也不應該突破社會底線,一但突破了底線,雖然滾滾利來,但用過去的話說,是會有報應的。
其實,當我們樂呵呵地把一個病人拿來取樂時,事實上我們也已經病了,患上了冷漠癥,把他們的痛苦無奈扭曲拿來審美,把別人的悲劇當成喜劇尋開心,我們的心靈已經灰塵,我們良心已經大大的壞。(廖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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