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馬寺”作為商標在不同領域被注冊15次,白馬寺認為這擾亂了白馬寺作為華夏第一座菩提道場的清凈。昨天,駐豫全國政協(xié)委員、洛陽白馬寺方丈印樂提交了一份名為《關于佛教寺院名稱及佛教名稱和名號被作為商標注冊的問題的建議》的提案,建議國家商標局要杜絕對佛教名寺的各種類型的商標注冊。
印樂在提案中表示,佛教傳入中國后,以其獨特、博大、導人向善、和樂無爭的佛教經典演繹著莊嚴神圣的教化功能,使得眾多信眾和樂向善,心向菩提,并與中國本土文化諧和相融,成為中國優(yōu)秀的傳統(tǒng)文化,但近年來,佛教名稱、名號、知名寺院名稱,不斷被人作為商品的商標進行注冊,這不但侵犯了佛教的知識產權,而且有些商標對佛教聲譽造成褻瀆和不敬,損壞了佛教的莊嚴、神圣與清凈,應盡快引起國家商標局的高度關注。
印樂舉例說,比如“白馬寺”被作為商標在不同領域被注冊,先后有15家,主要在食品、藥品、飯店、服裝、酒類等,其中已注冊成功正在使用的有4個,其他因為欠費失效或正在申請。“白馬寺名稱一旦被注冊成商標,對白馬寺的佛教歷史地位和對外形象將造成嚴重傷害,擾亂了作為華夏第一座菩提道場的清凈”,印樂表示,這種情況在當前佛教界存在比較嚴重,因此,他建議國家商標局對宗教古跡立法保護,杜絕對佛教名寺的各種類型的商標注冊,切實維護佛教的合法權益、清凈莊嚴。
特派記者 王秋欣 梁新慧 趙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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