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全國政協十一屆二次會議上,我與文藝界部分委員聯名作了“設立國家藝術創作基金,推動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的提案,認為這是實現國家文化發展戰略的重要舉措,對推動精神文明建設、提升國民文化素質、建設和諧社會都具有重要意義。
提案得到了政府有關部門重視,并對提案給了認真答復。政府計劃設立國家文化發展基金,借鑒世界上普遍采用的國家財政以基金方式支持文化創作發展的成功經驗,立足我國國情探索,適合我國文化發展實際的文化發展基金管理模式,從而逐步構建起符合市場經濟要求和文化發展規律的公共財政文化投入機制,將我們提出的“國家藝術創作基金”納入其中。設立國家文化發展基金確實是大好事,但是由于資金投入大,牽涉面廣泛,操作起來十分復雜,困難較多,一年來沒有任何進展的消息。藝術界對“設立國家藝術創作基金”反響十分熱烈,媒體紛紛報道,經常有朋友詢問此事,充滿期待和關注。《美術報》還將“設立國家藝術創作基金的提案人”列入“2009美術報年度人物”評選提名獎。所以一些同仁建議我為此再做提案。
2009年,國家重大歷史題材美術創作工程完成,國家投入一個億,征集了中國畫、油畫、雕塑共104件精品,向新中國成立60周年獻上厚禮,在中國美術館展出后,又在上海、杭州和深圳等地巡展,取得了很好的社會反響,既弘揚了主旋律,又實現了藝術多樣化,促進了藝術的繁榮與發展。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中央財政對文化投入也不斷增長,但由于文化底子薄弱,財政的投入增長與文化事業發展仍有不小差距,與教育、科技、衛生等事業相比,國家對文化投入仍顯不足。國家重大歷史題材美術創作工程的完成,也對各地的藝術創作起了示范作用,浙江、上海、廣東等地方政府,也撥數千萬元專款組織主旋律的創作。領導、組織、評審、資金、創作工作積累了成功的經驗,為此再進行認真總結,形成法規和制度,使這種模式長期運作下去。在此基礎上“設立國家藝術創作基金”條件已經比較成熟,也具有可操作性。因此,提請有關部門考慮,可否先設立“國家藝術創作基金”。這樣可以先積累經驗,也可以先著手造型藝術,再著手表演藝術領域。在條件成熟時,再設立“國家文化發展基金”。先小后大,先易后難,容易把事情辦成、辦好。
作者:李延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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