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全國政協常委劉澤彭在政協分組討論會上,對小沈陽等笑星走紅現象表示擔憂。他表示,春晚宣揚低俗文化,該停辦。(3月12日《京華時報》)
劉澤彭的發言一出,立即引起代表委員和網友們的熱議。其中代表委員大多支持劉澤彭的觀點。而在網上,支持和反對的聲音各半,支持者很多已多年不看春晚,而反對者則表示,劉澤彭說得有一定道理,但不該指名道姓批評某些藝人,而春晚是一個文化符號,不應停辦。我的觀點是,停辦“春晚”是因噎廢食。
停辦春晚的主要理由是嫌它低俗。所謂低俗,是指低級庸俗。不排除個別相聲、小品有低俗的成分,但不能因之而一棍子將其打死。就拿小品《捐助》來說,雖有其不足的一面,但主流還是好的(我在《切莫一巴掌打倒,<捐助>》時評中已有具體闡述,請在網上搜索,這里不再贅述),能榮獲小品一等獎可謂是當之無愧。
魯迅先生曾經說過:“要論作家的作品,必須兼想到周圍的情形。”(《魯迅全集》6卷452頁)換句話說,就是要顧及作品所反映的社會狀態,以及讀者(觀眾)的感受和反應。事實上,通俗與低俗這兩個概念有時確實難以分辨,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周立波《笑侃三十年衣食住行》,概括了我國改革開放三十年來的歷史變遷,主題積極、通俗易懂、詼諧風趣,廣受老百姓喜歡,可有一些人卻貶之為低俗文化。究竟誰對誰錯,恐怕一時難以定論。我覺得,深受廣大老百姓喜愛的,就是民族的、通俗的。不要低估了老百姓的欣賞和鑒別能力,什么是好,什么不好,他們心中有數。
退一步講,就算個別相聲、小品有低俗傾向,也不能以偏概全,一棍子將整臺節目打死,將那些健康、積極向上的歌舞統統掃進垃圾堆,甚至全盤否定春晚。一個蘋果有傷疤,不等于整只蘋果都是爛的,只要將傷疤剜去,蘋果還是可以食用。當然,看不看春晚是各人的自由,有趣的是,有些多年不看春晚的人,居然可以臆想出今年春晚的不是,這是否有些主觀唯心?
我國是個文化差異很大的國度,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文娛愛好和欣賞角度。專家學者喜歡陽春白雪,喜歡高雅文化,不看春晚,可以到首都大劇院欣賞高雅的演出;普通百姓喜歡下里巴人,喜歡通俗文化,喜歡春晚的演出基調和氛圍。要求停辦春晚,是否有些因噎廢食?是否有些不顧多數國人的心理感受?
有網友說得好,什么是低俗,誰說了也不算,每個人心里有一桿秤。相聲、小品,本身就是為了博人一樂,你樂了、開心了就行了。再說一場短短的春晚,無論如何是承擔不起高雅文化的宣傳和普及任務的。春晚是國人的娛樂大餐,是民俗文化的大展演,盡管它還存在這樣和那樣的問題,只要它不“黃” 不“色”,就應該允許其存在。我們可以尖銳地指出其不足,可以提出改進意見,但沒有任何理由將其輕易扼殺。
沈仰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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