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生活賬本】
稿費上億之說純屬謠言
1990年10月,碧瓦紅墻的中南海內一片忙碌,中共中央警衛局與韶山毛澤東同志紀念館之間清理交接毛澤東生前遺物的工作正在進行。
劉斌珍(原韶山毛澤東同志紀念館 館長):那個生活秘書叫周福明,他突然想起,他說“有一些東西你們要嗎,在地下室我帶你們去看看咯”,走到了一個角上的時候,腳下有一大堆紙張在那里(擺放)。
翻開這堆塵封的紙張,所有人幾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這,居然是毛澤東一家的生活開支賬目。
工資“高”開支也大
那么,賬本的背后,毛澤東究竟是怎么掙錢、花錢的呢?
最有發言權的,當然是負責記賬的人。這個人叫吳連登。
吳連登(毛澤東的生活管理員):毛主席的工資是404塊8毛,江青的工資是243塊,當年來講工資應該是高工資了,但是毛主席這400多塊錢,(要用于)家里的開支呢,因為全家的開支比較大。
兩個女兒、姨姐、侄子每人每月30元的生活費,資助親戚、朋友、工作人員的一筆筆款項,種種負擔,賬目上歷歷在目。甚至,許多時候,連身邊工作人員的醫藥費與出差補助,毛澤東都自掏腰包。
美國總統住白宮,不必交房租。毛澤東住在中南海卻是要出房租的,甚至水電、煤氣、取暖、家具樣樣要交錢,總額占到工資收入的四分之一。
更有甚者,哪怕在公務活動中喝杯茶,毛澤東也得私人付錢。
吳連登:因為主席講了,我們這國家不只我一個人吃、一個人喝、一個人花,如果說我要隨便吃了、花了、用了、拿了,部長也可以,省長也可以,縣長村長都可以,這個國家就沒法治理了。
與工作人員“約法三章”
上有所行,下必效之,毛澤東明白這個道理。為了全黨的廉政建設,他必須以身作則。
也因此,他與身邊的工作人員“約法三章”。
“凡首長需要的一切東西,托當地辦的,必須貨款兩清,對方不要錢,我們就不收東西。”“嚴格認真地執行中央關于不準請客送禮的通知中五條指示。不得大吃大喝、請客送禮、公私不分、鋪張浪費。不得用任何名義向地方要東西不付錢。”
巨額稿費之說純屬造謠
吳連登:現在社會上有人造謠,說毛主席的稿費有1.31億,我從好幾個雜志上面看到,心里不舒服……人家造謠,我們有必要出來澄清,如果我們這些人再不講,那白的都讓他說成黑的了。
這一點,毛澤東的賬目足以證實,他的稿費清單即明確記載:
“1959年底結存款二十四萬八千六百八十九元三角”,所謂上世紀50年代即達百萬稿費之說,顯然不實。
吳連登:毛主席臨終的時候稿費是124萬(舊幣)多一點,用在家庭的也只是幾萬塊錢,送那些民主人士,還有些就是為他搞的一些設施,也是從主席的稿費里出的,他沒有任何的遺產留給自己的子女,他把這些錢歸了黨了,歸了人民了。
吳連登:臨終的時候家里只有幾百塊錢,這是毛主席的全部財產,最后這個錢也交了公了,另外毛主席在銀行里沒有一分錢存款。
文字整理 記者 涂堅毅 攝影 記者 石禎專 實習生 鄔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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