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2010年,國內明星的日子越來越難過,章子怡深陷眾多“門 ”,短期內恐難翻身;趙薇異國生子;如今剛剛過去的愚人節(jié),趙本山大叔又被爆出“涉黑”,真讓人感嘆,今年的娛樂圈還真是流行“黑人”,而且誰火“黑” 誰,不“黑”到你身敗名裂絕不松手,這也讓筆者聯(lián)想起一個老話題——“明星是個弱勢群體”。
“明星是個弱勢群體”,馮小剛、周艷泓都這么說過,拋開那些表面上的光鮮來看,明星的弱勢在于話語權的缺失,甚至在于連基本的權利都不能正常行使。
狗仔隊無處不在,成龍才會把自己心愛的妻子送到國外,十幾年過后才敢承認結婚;劉德華把自己的女人藏了二十多年;李亞鵬年幼的女兒也逃脫不了干擾……明星就要失去生活最基本的空間嗎?在這樣的規(guī)則之下,不禁讓人感慨,明星也蠻可憐。
娛樂圈還有潛規(guī)則,張紫妍這樣年輕的女子最終以死抗爭;娛樂圈不是所有的明星都有大把的鈔票,被“雪藏”了、被“冷擱”了,有些明星也和我們一樣“蝸居”。無奈的是,遭遇這些的時候,他們無以申訴,消費者至少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還有消協(xié),他們或許要羨慕普通人了——權益受侵害了,至少還有維權的途徑。
明星和普通人一樣有七情六欲,他們也會憤怒,也會不高興,也會任性發(fā)脾氣,但他們必須隱忍克制,一沖動犯了錯、打了人,他們要受到比常人更多的譴責,那時候估計他們連辯解的機會都少之又少了,他們的話語權往往在大眾和媒體的罵聲中被剝奪。他們不經意的一舉一動,或許常常被某些記者夸大事實、憑空捏造或蓄意引導,他們自己卻只能失語,還有什么比欲說不能更令人抓狂?
不完善的規(guī)則之下,哪個行業(yè)都有弱勢群體,但規(guī)則最不完善的娛樂圈,卻又被寄予高于其他行業(yè)的要求,對明星來說,大抵就是要弱勢裝強勢,可是總有沖動的時候,于是“杯具”不斷。章子怡要為自己的失誤買單,但我們也只能無奈感嘆的“明星真是弱勢群體”,這只是句大實話,甚至可以當成一種呼吁,這比“明星只是一個職業(yè)”或許更有震撼力,我們早該拋掉對娛樂圈的過分苛求,我們早該為娛樂圈制定可行的規(guī)范。
趙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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