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再深探下去發現“死土”,深探則就此打住,因為據此就可以確定墓葬遺址的深度。
如今,完全靠洛陽鏟盜墓的,已經是小打小鬧的蟊賊了。過去,盜墓賊也用過炸藥,甚至警方過去破案后曾發現盜賊在年三十除夕夜趁家家戶戶放鞭炮的時候用炸藥炸墓的,但現在這類作案已經很少了。盜墓賊已經有了新的作案手段:比如用可燃性氣體或易燃液體引爆,一下子就可以炸出一個容一人垂直通過的深洞。
盜墓賊通過勘探,不僅可以在地面上就知道地下的墓大概是哪個朝代的,還可以知道這個墓以前有沒有被盜挖、破壞。比如漢代的墓,地上鋪草木灰;而唐代的墓,地上鋪白石灰。周朝的墓最深,可達到三四十米;漢墓其次;唐墓則較淺,一般十多米。
墓室在地下基本保持原形的,行話叫做“干堂”、“空堂”;因為各種原因墓室倒塌了,行話叫做“實堂”、或者“瓷(實)堂”;如果墓室已經灌水了,則叫“濕堂”。已經被盜過的墓,盜墓賊叫“廢坑”。根據墓室不同景況,盜墓賊有不同對策,且按下不表。
嚴打之下,第三次盜墓高潮恐難出現
在洛陽的官方和民間,流傳著各種版本的盜墓和反盜墓故事。大約20年前,洛陽市洛龍區公安分局緝私隊隊長郭勇因倒賣沒收文物獲取暴利被處極刑,人們依然記憶猶新。而當記者從洛陽市公安局的警官口中聽到有的大案“破了一半,破不下去了”的無奈,覺得特別沉重。
當地的文物專家認為,河洛地區的盜墓活動,從20世紀以來,已經經歷了兩大高潮:第一次高潮是20世紀的二三十年代,各地軍閥帶頭暴力盜墓,攫取財源,以擴充軍力;第二次高潮是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不過在政府的全力打壓下,迄今高潮已過,進入尾聲。
深諳內情的人士介紹說,從最底層的盜墓到將被盜文物走私海外,大概有四個環節:最底層的是沒有文化卻有盜墓經驗的農民,他們是鄉野盜墓的主體;其上是了解行情、懂得鑒定的經營者,他們往往有著相對固定的下線,主要從事文物倒賣和經營;第三層有著較為明顯的“黑老大”特點,行話稱作“支鍋”。“支鍋”在當地話的意思里是做飯,這里引申為“買單”,是盜墓活動的“投資方”和組織者,所有的盜墓費用由他投入,絕大部分的盜墓所得也歸他所有,一旦事發,還負責“撈人”或為入獄的盜墓賊瞻養家人;最上層的則是海外走私文物的黑社會團伙。
警方認為,按現行體制,打擊往往是“重兩頭,輕中間”,第二、第三層人遠離現場,有反偵察能力,取證相當困難。而且,除了國家明令規定的國家級文物必須由國家收藏以外,允許個人收藏文物,全國各地真假莫辨的文物市場何其興盛。
最新的動向是,南方的盜墓走私團伙開始蠢動,并北上中原,以期引進空閑下來的“高技術人才”。這是因為當地加大了對尚未開挖的國家級大墓的保護,而小墓小穴在經歷了那么多朝代和年代的反復盜挖后,已經幾乎“無墓可挖”。去年年底轟動一時的曹操高陵墓,幾乎空空如也。對盜墓團伙來說,那只是個不值得一提的“廢坑”。也因此,第三次盜墓高潮恐難形成。
洛陽市文物局辦公室主任李修德熱情地向記者介紹了近年來洛陽文保工作的新成果:“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正扎實推進,各縣(市、區)田野調查工作基本完成。普查隊員共踏查鄉鎮180個,普查各類不可移動文物13294處,其中復查958處、新發現12336處,新發現文物點約占總量的92%,普查成績位居全省第一……”
盜墓與反盜墓的博弈依然在進行。
本報記者 鄭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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