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美國人仍滿懷期待, 恨只恨自家人
所以,在那一瞬的曙光過后,在巴黎的中國人,迅即陷入黑暗之中,不僅是中國代表團,在巴黎的留學生和僑民,還有一個自費到巴黎“觀會”的梁啟超,統統感到暗無天日。
最后,美國人也找到一個借口,為自己的背信開脫,這個借口就是1918年中日關于山東問題的換文。這個換文,是在日本的壓力和“善意”下,基本按照日本的意思,承認了日本對于膠濟鐵路的權利。代表中方簽字的章宗祥,在換文中有例行的“欣然同意”字樣。據王蕓生的《六十年來中國與日本》所載錄的陸徵祥1919年4月22日電文,說是美國總統威爾遜質問:1918年9月當時,協約軍勢甚張,停戰在即,日本決不能再強迫中國,何以又欣然同意與之訂約?
更耐人尋味的是,后來出版的反映這段歷史的《秘笈錄存》在收錄了陸徵祥這份電報之后,隨即附上了一份“某要人歐洲來電”,這個某要人明顯系指梁啟超。這個歐洲來電非常明確地說,1918年的中日換文,被西方誤以為是中國為二十一條“加以保證”,所以,“惟有使訂約之人負擔,庶可挽回,展開新局。不然千載一時之良會,不啻為一、二人毀壞,實為惋惜”。該書在收錄這篇電文的背后,還加了一句按語:“此時輿論咸歸咎于一九一八年訂約之人,遂在北京發生‘五四’之變。”這個電文跟《梁任公先生年譜長編初稿》所載的有點兒區別,但有這么份電報,而且把和會上中國的失敗,歸罪于“一、二”訂約之人,的確是實情。于是,接到電報的梁的兒女親家林長民,隨即“放了一把野火”,在《晨報》上披露了梁的電報內容,直接點燃了“五四”的游行示威。據臺灣學者吳相湘考訂,林長民在此時,通過國務院方面,探聽到中國政府有意即使在拿不到山東權益的情況下,也會在巴黎和約上簽字。遂自撰《山東危矣》一稿,命隨員連夜送往《晨報》刊布。有意思的是,在后來“五四”中被火燒的曹汝霖看來,林長民這樣做,無非就是因為林曾經借錢于他,受到了怠慢,思以報復。
其實,不僅梁啟超、林長民們對美國人滿懷期待,恨只恨自家人。“五四”鬧起來的學生們,對于美國總統威爾遜也依然有感情,不僅有感情而且還有期待,大游行的目的之一,就是要到美國使館遞交請愿書。可惜美國公使施芮恩那天恰好不在,一腔怒火的學生才轉而奔了趙家樓。甚至在“五四”游行過去兩個月之后,毛澤東在長沙辦《湘江評論》,還把法國總理克雷蒙梭、英國首相勞合·喬治、意大利首相奧蘭多和日本代表牧野伸顯,都說成是強盜,而對威爾遜網開一面,說他被壞人包圍了,很可憐,云云。
無論學生鬧不鬧,中國在巴黎和會上的外交失敗都是不可挽回的。面對國內洶洶的民情,中國代表所能做的也只剩下拒絕簽字了。事實上,也只能拒絕簽字,因為即使沒有留法學生的包圍,中國使團也沒有任何一個人敢在和約上留下自己的名字。
“五四”運動激昂的民意,那種認為“中國就要亡”的危機感,其實不僅是因為當時中國的處境真到了最危險的時刻。其實1919年的中國,要比1915年日本提出二十一條的時候,有了變化。日本已經改變了當初的強硬政策,開始懷柔,即便對于山東的權益,至少在口頭上說今后要還給中國。作為戰勝國的中國,雖然依舊被人看不起,但還多少得到了一點來自德國和奧匈帝國的好處,兩國的租界收回了,在華的財產也沒收了,一些被德國和奧匈帝國搶去的東西也收回來了。但是,此時的中國人,尤其是中國的知識界,卻是受挫折感最強的時刻,因為原先的期待太大,此時落差也就更大。這也是為什么1915年中國在最危險的時候,沒有發生類似“五四”這樣的運動,而恰恰在4年之后的1919年才涌現這樣大規模群體性抗議的原因。
張 鳴 (摘自《北洋裂變:軍閥與五四》, 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 2010年5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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