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西問 | 李立:“與臺灣關系法”是啥“碗糕”?
中新社北京8月7日電 題:“與臺灣關系法”是啥“碗糕”?
作者 李立 北京聯合大學臺灣研究院副教授
美國國會眾議長佩洛西日前竄訪臺灣,導致臺海局勢驟然緊張,中方進行堅決反制,中國人民解放軍連續舉行大規模實彈演訓,意在震懾美臺勾連和臺當局“倚美謀獨拒統”幻想,遏阻美國“以臺制華”圖謀,也使得“2022年臺灣政策法案”的提案延遲審議。
佩洛西對自己竄訪臺灣的行為辯解說,此訪與美國以1979年“與臺灣關系法”、中美聯合公報、對臺“六項保證”為指導的長期政策并不沖突,聲稱“美方對臺灣許下了非常堅定的承諾,要與臺灣站在一起”等等。她在《華盛頓郵報》上發文,也舉出所謂“與臺灣關系法”、對臺“六項保證”為竄訪臺灣行為開脫,聲稱并不違反美國一個中國政策。
“與臺灣關系法”是啥“碗糕”(閩臺小吃,泛指東西)?事實上,所謂“與臺灣關系法”和對臺“六項保證”,是美國國內一些反華勢力單方面炮制出來的,本質上是將美國的國內法凌駕于國際法和國際義務之上,是對國際法和國際關系基本準則的無視和踐踏。本著正本清源,弄清事情是非曲直和歷史經緯的態度,有必要對“與臺灣關系法”和對臺“六項保證”作一梳理和分析。
中美建交曲折,鄧小平一錘定音
要弄清“與臺灣關系法”和對臺“六項保證”出籠的來龍去脈,就得從中美建交說起。20世紀70年代,毛澤東決策“乒乓外交”,推開了中美兩國的大門。1972年,美國總統尼克松訪華,標志著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中美兩個大國相互隔絕的局面終于被打破。20世紀70年代末,鄧小平主持中美建交談判。鄧小平明確指出,中美建交要堅持“三原則”,即廢約、撤軍、斷交,也就是廢除美臺“共同防御條約”、年內撤走駐臺美軍、美國斷絕同臺灣的所謂“外交關系”。當時的美國總統卡特先后派出國務卿萬斯、美國總統國家安全事務助理布熱津斯基訪華,商談中美建交的一些原則問題,具體談判在美國駐華聯絡處主任伍德科克和中國外長黃華之間展開,一共談了六次,最終美方基本上同意中方提出的建交“三原則”。應該說美方的立場基本上符合中方的條件,中美建交條件基本成熟,但在對臺軍售問題上雙方仍存在分歧。鄧小平在會見伍德科克時說,對臺軍售問題在大陸和臺灣之間注入了一種破壞心理,將會破壞中國的和平統一。伍德科克說明了美方對中方關心的對臺軍售上的立場,表示要有節制地向臺灣出售經過選擇的防御性武器。鄧小平聽后震怒了,大聲說:“我們不同意美國向臺灣出售武器!”
鄧小平嚴厲地批駁美方觀點。他說,如果美國繼續向臺灣出售武器,蔣經國怎么會走到談判桌上來呢?如果他永遠也不走到談判桌上來,那自然就意味著,中國不得不最后使用武力解決臺灣問題。美國政府為什么對臺灣那么感興趣?為什么美國政府一方面說希望和平解決臺灣問題,一方面又大肆向臺灣出售武器?這只會使臺灣當局離談判桌越來越遠。如果這樣,不會導致戰爭嗎?
鄧小平清楚明白地表達了中方立場,那就是中國政府反對美國向臺灣出售武器。中美建交到了決斷的最后一刻。關鍵時刻,鄧小平展現了他舉重若輕的領導風格,他以戰略家的宏偉氣魄、政治家的勇于擔當,果斷決定不能讓美售臺武器問題影響中美建交大局,從而影響中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鄧小平一錘定音,同意中美建交按原計劃進行,實現中美關系正常化,美售臺武器問題留待建交以后繼續討論解決。
1979年1月1日,中美兩國正式建立外交關系。美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在此范圍內,美國人民將同臺灣人民保持文化、商務和其他非官方關系。很明顯,佩洛西竄訪臺灣違背了中美建交中的美方承諾,也違背了一個中國原則,嚴重損害中國主權領土完整,也嚴重損害國際關系基本準則。
“與臺灣關系法”出籠,中美關系留下尾巴
中美建交后,鄧小平又成功地實現了訪美,中美關系發展順利。但美國一些議員攻擊卡特政府在中美建交過程中“讓步太多”,于是炮制出嚴重違反中美建交公報原則、明顯干涉中國內政的“與臺灣關系法”,來部分抵消和修改中美建交聯合公報的精神實質。此法包含多處違反中美建交公報精神的內容:第一,此法變相恢復了中美建交公報宣布終止的美臺“共同防御條約”,提出要向臺灣提供“防御性武器”,使之“保持抵御會危及臺灣人民的安全或社會、經濟制度的任何訴諸武力的行為或其他強制形式的能力”;第二,此法還以法律形式規定“美國將向臺灣提供使其具備足夠自衛能力所需數量的防御物資和防御服務”;第三,此法還企圖使美臺關系帶有某種官方色彩。這個法案繼續將臺灣當作“國家”對待,違反了中美兩國建交時雙方同意的原則以及美方的承諾,是對中國內政的公然干涉。
鄧小平對“與臺灣關系法”在不同場合表示強烈的反對態度。他在會見美國參議院外交委員會訪華團時說:中美兩國關系能夠正常化的政治基礎,就是承認只有一個中國。現在這個政治基礎受到了一些干擾。對你們國會通過的“與臺灣關系法”,中國是不滿意的。這個法案最本質的問題,是實際上不承認只有一個中國。法案的許多條款還是要保護臺灣。美國認為保護臺灣是美國的利益,還說要賣軍火給臺灣,包括一旦有事美國還要干預。所以說,這個法案實際上否定了中美關系正常化的政治基礎。1981年1月4日,鄧小平在會見美國參議院共和黨副領袖史蒂文斯和美國總統出口委員會副主席陳香梅時,針對“與臺灣關系法”,發表了重要談話。鄧小平鮮明的態度,對里根政府產生了很大影響。1981年2月6日,美國國務院正式宣布,美國將遵守美中關系正常化聯合公報中所確定的美國應承擔的莊嚴責任。3月16日,國務卿黑格發表談話,進一步澄清里根政府的對臺政策。他說,他設想在遵守美國對臺“關系法”的基礎上,同臺灣人民保持非官方的關系。這實際上是宣布放棄里根在競選時許諾的美臺關系升級的提法。
盡管里根政府逐步放棄了美臺恢復官方關系的打算,但在對臺武器銷售方面卻沒有收斂,中美兩國就美對臺軍售問題展開激烈爭執,經過雙方共同努力終于達成協議,并在8月17日發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美利堅合眾國聯合公報》,即“八一七公報”。美方承諾:第一,它向臺灣出售武器在性能和數量上將不超過中美建交后近幾年的水平;第二,它準備逐步減少對臺灣的武器出售;第三,經過一段時間使這一問題得到最后的解決。應該說這是一個很大的進展,但美國玩弄兩面派手法,在公報宣布之前,就于7月14日向臺灣當局作過六點保證。毫無疑問,這“六項保證”不僅違反中美三個聯合公報,也違反了一個中國原則,是無效的、非法的。
從以上梳理的“與臺灣關系法”和對臺“六項保證”出籠的背景和內容來看,佩洛西竄訪臺灣的借口牽強附會。所謂的“與臺灣關系法”是美國的國內法,中國從來就沒有承認,并堅決反對。至于對臺“六項保證”只是一個內部文件,是非法無效的。所以,中國的反制是合理、合法的,也符合國際關系基本準則,得到了全中國人民和國際社會的大力支持。佩洛西竄訪臺灣的這出政治鬧劇,改變不了中國實現統一這一歷史大勢。任何國家、任何勢力、任何人都不應錯估、低估中國人民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實現國家統一和民族復興的堅強決心、堅定意志和強大能力。“臺獨”分裂勢力“倚美謀獨”更是幻想,注定是絕路、死路,脖子上的絞索只會越來越緊。(完)
作者簡介:
李立,北京聯合大學臺灣研究院副教授,主持國臺辦、市臺辦、外交部、教育部、市教委和北京市哲社辦等單位的課題二三十個;發表學術論文和時評文章300余篇;出版著作二十幾部。主要著作有:《目擊臺海風云(123)》《國民黨沉浮臺灣——從蔣氏父子到連戰馬英九》《民進黨浮沉臺灣》《國民黨與臺灣政治生態研究》《臺灣政黨政治發展史》《“一國兩制”理論與實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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