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適房新政杭州先行
記者昨天從杭州市有關部門獲得證實,杭州市區經濟適用住房新政已經出臺,對北京市民最為關注的5年后再上市交易問題,杭州的經濟適用住房新政策明確,滿5年后允許上市交易,但要按照屆時的銷售價與當時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價(包括超過享受面積部分的經濟適用商品房)差價的55%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價款。
那么,北京有關經濟適用住房的新政策何時出臺?5年后再上市的補交土地收益款比例將會是多少?就此,記者昨天從北京市有關部門得到答復,新政出臺還尚未確定最后時間,但按照國務院的有關規定,預計在9月底之前出臺。
杭州經適房保障面積為60平方米和80平方米
昨天,杭州市政府有關部門負責人向記者介紹了于9月14日正式出臺的《杭州市區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據介紹,該《辦法》對杭州經濟適用住房的性質、保障性、建設標準、交易管理、申購的審批制度及其他管理制度作了進一步的明確和規范。《辦法》將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家庭的收入標準調整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市統計局每年向社會公布的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而杭州市統計局公布的2006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是19027元,由此計算,2007年杭州申請經濟適用住房人均年收入上限標準應為11416元。《辦法》更加嚴格了經濟適用住房的面積標準,規定經濟適用住房保障面積標準調整為建筑面積60平方米,家庭成員4人(含)以上的,保障面積標準為建筑面積80平方米。
經適房未住滿5年不得交易
對北京人最為關注的經濟適用住房再上市問題,杭州的經濟適用住房新政明確:“經濟適用住房未滿限制交易年限不得交易。”并明確,經濟適用住房所有權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日起,滿5年后允許上市交易;上市交易時,按照屆時的銷售價與當時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包括超過享受面積部分的經濟適用商品房)差價的55%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價款;滿3年后可將房屋轉讓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
同時規定,已經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如購買其他住房,原經濟適用住房由政府按規定回購。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未滿5年因各種原因確需轉讓的,經批準可向政府申請經濟適用住房回購。回購價格由市價格主管部門按照原經濟適用住房的價格并結合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確定。同時還明確經濟適用住房不得出租,不得改變其使用性質。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將經濟適用住房作為營業或辦公場所的,工商行政主管部門不得核發營業執照,且除購房按揭外,經濟適用住房不得進行任何抵押。
業內人士分析北京杭州經適房政策未必一樣
而北京即將出臺的新經濟適用住房政策是否適用在此前已建成并銷售的回龍觀、天通苑等“老經濟適用住房”,也是北京市民眼下最為關注的。
而在這個問題上,昨天,杭州市有關負責人向記者強調,“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有文件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這意味著杭州此前的“老經濟適用住房”再上市也須按新政策,按照差價的55%補交土地收益款。而對此,業內人士認為,北京和杭州的老經濟適用住房政策從開始就不一樣,如杭州的老經濟適用住房政策就沒有規定滿5年后如何上市的問題,以至于現在杭州很多滿5年的經濟適用住房都沒有上市。也正是如此,北京即將出臺的新政策在這個問題上未必和杭州一樣。
北京經適房上市補交地價款比例將調整
記者昨天從北京市建委等有關部門了解到,包括北京經濟適用住房政策在內的住房保障政策,目前有關部門還在結合宣武區陶然亭街道實施的北京市住房保障政策試點工作,進行緊張的研究制定中。可以肯定的是,和杭州一樣,今后北京的經濟適用住房是保障住房的一種,因此,申請經濟適用住房的準入標準肯定也要相應地調整為低收入困難家庭;滿5年后再上市交易的經濟適用住房需要補交的綜合地價款比例也要調整,不再會是目前的10%。而問及北京經濟適用住房新政出臺日期,有關部門負責人透露,尚未最后確定,但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預計要在9月底前出臺。(余美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