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應急能力守護旅游安全
□ 張永理
不久前,文化和旅游部等九部門聯合印發《關于推進旅游公共服務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多個方面對旅游公共服務體系作出了部署。其中,在強化旅游應急救援服務方面,明確加強旅游應急救援機制建設,優化旅游應急救援設施設備布局,增強旅游應急救援的社會參與。
如今,旅游已成為人們享受美好生活的重要途徑。安全是旅游的底線,沒有安全就沒有健康的旅游,因此,旅游安全管理工作至關重要。近年來,我國在旅游安全管理,特別是應急救援機制建設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相關政策法規逐步增多,覆蓋內容也越來越廣,在重大旅游安全事故處理、特殊時段和特殊行業旅游安全管理以及信息化建設等方面取得了長足進步,旅游突發事件應對能力持續提升,索道、探險等高風險項目旅游基礎設施建設穩步推進,這些都為旅游安全管理奠定了較為堅實的基礎。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我國的旅游安全管理及旅游突發事件應對基本上立足于安全生產角度,內容上側重于應急救援與處置環節,而在風險管理、監測預警、社會輿情與危機溝通等方面規定較少。同時,從全國范圍看,旅游的信息化建設運用呈現出不均衡的狀態。因此,推進旅游公共服務高質量發展,必須進一步提升旅游安全管理能力,著力在補短板、強弱項上取得新突破,不斷深化旅游突發事件應對能力建設。具體來說,應重點把握好以下幾點:
一是做好風險管理。不難發現,近年來每逢旅游高峰期,一些熱門景區經常出現大量人員滯留的情況。這表明旅游安全管理中風險管理、監測預警還做得不夠,而做好監測預警可以大幅度減少旅游突發事件的發生。鑒于我國旅游安全管理政策法規中涉及監測、預警方面的內容較少,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不強,對此,一方面要完善有關政策法規;另一方面需要景區更加積極主動,把相關工作做細做實。如強化風險識別、風險評估和風險控制精細化流程,通過動態風險圖等做到實時實地無死角風險管理,尤其要對高等級風險點、重大隱患區域實行24小時全天候跟蹤和信息及時匯總上報。在科學研判預測的基礎上,對可能發生安全事故的地點、區域、人群、輿情等,做好組織、預案、物資、隊伍等方面的一系列應急機制保障。
二是強化科技支撐保障。在現代社會,科技在突發事件應對中的作用越來越顯著,突發事件應對的速度和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先進技術、設施和裝備的完善程度。不久前新修訂的突發事件應對法用更多、更具體的條款突出了應急管理中科技支撐的作用。強化旅游安全管理的科技支撐保障,應在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環節,充分運用互聯網、云計算、大數據、人工智能等現代技術手段,利用現有的基礎信息數據庫與信息系統平臺技術及時發布有關信息;加強急救醫療服務網絡建設,提高醫療衛生機構在突發事件下的救治能力;建立健全應急廣播系統建設,確保突發情況下信息安全暢通。針對公共場所和人員密集場所,應當指定專人負責突發事件信息傳播工作,做好相關設備、設施維護,確保突發事件信息及時、準確傳送。此外,要不斷提升體現最新科技成果的新器材、新設備的應用比例,如增加直升機、無人機等在突發事件應對中的使用。
三是增強社會力量的有效參與。實踐證明,突發事件應對不能靠政府“單打獨斗”,各個方面的參與合力必不可少。社會組織、公民等社會力量在突發事件發生初期到達現場,對于開展應急救援、人員疏散、信息報告、秩序維護等都具有重要作用,特別在信息盲區的情況下能發揮不可替代的作用。此次《意見》明確提出要增強旅游應急救援的社會參與,新修訂的突發事件應對法中也有多個條款涉及社會力量參與突發事件應對。因此,應當充分利用一切可能的應急力量。
《意見》的出臺順應了更好履行政府公共服務職能、加大公共產品供給的群眾需求。當前正值暑期,旅游業已進入旺季,期待各方積極貫徹落實《意見》和新修訂的突發事件應對法相關精神,進一步增強旅游安全治理的預見性和敏捷度,使人民群眾在旅行中擁有更多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作者系中國政法大學應急管理法律與政策研究基地執行主任)
來源:法治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