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之間買賣疫苗不受法律保護
個人之間買賣疫苗不受法律保護
重慶一買賣九價HPV疫苗合同因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被判無效
本報訊 (記者 劉洋 通訊員 姚琪)通過非正規渠道購買九價HPV疫苗,對方收取貨款后未按約定發貨,買方能否要求退款?近日,重慶市合川區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九價HPV疫苗買賣糾紛案,認定原、被告之間的買賣合同違反了法律強制性規定,屬于無效合同,判決被告返還原告支付的疫苗購買款4100元。
2023年7月18日,鄧某在微信群聊中得知袁某有九價HPV疫苗的進貨渠道,便添加袁某為好友。經溝通協商,雙方約定,鄧某以4100元的價格向袁某購買九價HPV疫苗。之后,鄧某向袁某支付了貨款4100元。然而,袁某在收到貨款后遲遲不發貨。鄧某多次催促無果,將其訴至法院,要求返還九價HPV疫苗貨款。
法院審理后認為,根據法律規定,疫苗上市需獲得許可,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采購后,按照規定向接種單位供應疫苗。本案中,鄧某、袁某均沒有獲得買賣疫苗的許可,雙方達成的疫苗買賣合同違反了法律強制性規定,屬于無效合同,袁某應當將基于該無效合同取得的疫苗購買款4100元返還給鄧某。故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疫苗管理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疫苗上市許可持有人應當按照采購合同約定,向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供應疫苗。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按照規定向接種單位供應疫苗。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以外的單位和個人不得向接種單位供應疫苗,接種單位不得接收該疫苗。
隨著宮頸癌預防知識的普及,越來越多的適齡女性開始主動接種HPV疫苗,導致HPV疫苗供不應求。有些人從中嗅到商機,利用群眾走捷徑的心理,通過微信、代購等非正規渠道銷售HPV疫苗。而中間人往往沒有疫苗銷售資質,其銷售的疫苗可能長期處于不達標的儲存運輸環境,甚至銷售的是假疫苗,疫苗的安全性缺乏監管和保障,嚴重的可能危及使用者生命安全。為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疫苗接種一定要到正規機構,謹防上當受騙。(人民法院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