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車逼退救護車?“為生命讓行”需要法治護航
據12月9日央視新聞報道,12月6日7時許,河北大廠回族自治縣某小區內部道路發生了救護車遇居民車輛對向行駛短暫受阻情況。從網上的現場視頻看,兩車相向行駛,救護車在后退,私家車在前行,而私家車后方及其左右都有不小的空間。如此反常的操作引發熱議,網友紛紛指責涉事私家車太霸道。日前,當地公安局發布通報,稱已在第一時間介入調查,并依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對違法車主作出了行政拘留處理。
在路上遇到亮燈鳴警狀態的救護車、消防車、警車等特種車輛時,公眾幾乎都有讓行的意識和共識。這不僅是駕駛員應牢記并踐行的駕駛常識,更是法律的一項基本要求。
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救護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這條法律規定中,“應當”一詞明確表達了讓行是“必須”,是義務。而治安管理處罰法更明確了處罰標準,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行為,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現實中,面對執行任務的特種車輛,大多數駕駛員都會積極配合讓行。比如,我們經常能夠看到這樣的暖心視頻:有的小區起火,路上行人紛紛為消防車開道、帶路;有的救護車遇到交通擁堵,私家車紛紛向兩側45度讓行等。出現少數不讓行的情況,駕駛員可能有其理由,比如在有交通信號燈的路口,駕駛員擔心被處罰或向有關部門申訴撤銷處罰太麻煩而不讓行。事實上,對于因讓行而導致的罰款、計分等處罰,申訴撤銷并不繁瑣。比如,出租車司機為護送病患就醫連闖紅燈,不僅沒被罰,反而受到表揚的典型例子就有很多。
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等特種車輛執行緊急任務時,往往直接關乎公共安全、公共利益,其中不乏人命關天的危急事件。因而,他們在與時間賽跑,一刻都不能被耽誤。讓特種車輛暢行無阻,不僅需要人們的共識,更需要法治力量的護佑。唯有讓違法違規者受到法律的懲治,才能喚醒更多人的認知,凝聚更廣泛的共識,進而保障公共安全。因此,相關部門既要從嚴執法,更應加強相關案件的宣傳警示。
以新聞中的事件為例,救護車因受阻導致患者就醫延誤,最終死亡。有律師表示,如果醫學證明拒不讓行耽誤治療與病人的死亡結果有關聯,那么車主需承擔民事賠償責任。這樣的法律后果,于每位駕駛員而言都是警示,應謹記于心。(楊玉龍)
來源:工人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