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當地時間二月二十三日開始在溫哥華舉行的“艷照門”案法庭取證工作于二十四日結束,陳冠希再次出庭,聆聽法庭筆錄,并在自己的口供上簽字核實。他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說,暫時沒有回香港的打算,案件完結前沒有考慮復出娛樂界,也沒有考慮過在北美發展娛樂事業。 中新社發 小趙 攝
中新網4月21日電 據香港媒體報道,香港藝人裸照案控辯雙方結案陳詞完畢,裁判官將案件押后至下周三裁決。
辯方律師指出,多名證人的口供都存有疑點,其中兩名女證人的供詞,有不可彌補的差別,質疑是編造故事,被告成為他們自保的犧牲者。
但控方就指,兩名家品店女職員證供可信,雖然口供有出入,但指如果兩人口供完全一樣,反而可能會是夾口供。至于被告史可雋的計算機店同事謝立翹,控方指他誠實可靠。
裁判官提出,假如法庭信納證人的證供,便有足夠理由作出裁決。史可雋較早時已被裁定表面證供成立,他選擇不作自辯。
被告史可雋(23歲)被控于2006年1月1日至約于6月8日期間,為使自己或他人獲益,三度不誠實取用計算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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