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1月10日,緬甸法院判處緬甸國務資政昂山素季4年監禁,罪名包括擁有進口對講機。
2021年12月6日,昂山素季和原民選總統溫敏被法院以違反《刑法》第505條b款和《自然災害管理法》的罪名各被判處4年監禁,當晚緬甸國家管理委員會宣布對二人各赦免兩年刑期,并要求二人在目前拘留地繼續服刑。
昂山素季自2021年2月以后面臨十多項指控,除目前已判決的三項罪名以外,還有多項指控正在審理中。(制作 徐妙巧)
責任編輯:【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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