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近日印發了《用公款出國(境)旅游及相關違紀行為適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若干問題的解釋》。《解釋》指出,對于公款出國(境)旅游的組織者,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公款出國旅游到了中紀委不得不大力懲戒的地步,無疑證明公款出國游已經到了十分嚴重的地步。現實中,公務人員要想出國游,總是可以找到很多借口,尤其是在國際化的口號下,出國旅游更可以變得堂而皇之。諸如考察、學習、培訓、研討、招商、參展、參加會議等名目繁多,反正只要有公款開支,只要這種公款開支缺乏公共監督,缺乏透明度,就一定能夠找到借口。
2月27日,溫家寶總理接受中國政府網和新華網聯合專訪時,曾經就治理“三公消費”現象給予明確指示。他認為最根本的是兩條,第一條就是公開透明,要讓任何一項行政性支出都進入預算,而且公開讓群眾知道,接受群眾監督;第二條就是民主監督。溫總理援引建國前毛澤東主席和黃炎培先生說過的一段話解決“其興也勃,其亡也忽”的周期律問題,認為“公款吃喝、公車私用、公費出國”等“三公消費”關系到整個反腐敗,而反腐敗最重要的是民主,只有民主才不會出現人亡政息。溫總理的話直逼要害,要想遏制公款出國游等公款濫用現象,必須提升公共監督的水平,讓民主在反腐敗中發揮關鍵作用。
據稱,我們已經成為全世界公款消費第一大國,不但是第一大國,而且全世界其他大國加起來的公車總數也未必有我們中國多,只是這樣的世界第一絲毫不會讓國人產生自豪之感。為什么其他國家“三公消費”少,而中國卻如此龐大呢?其他國家不是沒有官員乘坐公車,不是沒有公務招待,也不是沒有公費出訪,但是受到了議會、傳媒和公眾的嚴格監督,在各種層次的公共監督之下,官員使用“三公消費”不能隨心所欲,而只能夠按照章程來辦。中國也不是沒有章程,各種限制公款消費的制度層出不窮,可惜收效甚微。這主要在于國內的制度制定容易,實施太難,總是容易在執行過程中變異,而之所以變異,還在于權力不受體制外約束,權力習慣于內部運行。
“三公消費”為什么如此劇烈,為什么中國出臺這么多制度都無法遏制?這便說明純粹靠體制內監督和懲罰并不能真正解決問題,原因主要在于體制內監督有內部運行的一套規則,通常都是誰的官大誰說了算,其結果就導致監督結果被內部掌控。在內部掌控的情況下,公款濫用便具備了被內部化解的可能。要想中紀委關于公款出國旅游的處分條例真正落實到位,除了紀委監督以外,應當充分發揮媒體和公眾的監督作用,一旦讓媒體能夠較為寬松地報道,讓公眾的監督能夠切實反映出來,內部化解便無法隨心所欲。這便使得公款出國旅游的風險成本增加,無形中遏制了公款出國旅游人數。
公共監督之所以重要,是在于可以和紀委監督、人大監督等形成多種層次的監督體系,從而使得監督體系健全,從內部到外部,形成監督的天羅地網。只要監督到位,只要形成各種層次的監督模式,監督中所存在的貓膩便無處可逃。公款出國也好,公款吃喝也好,也才能真正挖掉這些公款消費的“祖墳”,使得公共財政能夠切實落實到位。南方日報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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