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明確政策界限,懲處用公款出國(境)旅游及相關違紀行為,近日中央紀委印發了《用公款出國(境)旅游及相關違紀行為適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若干問題的解釋》!督忉尅分幸幎,對于組織公款出境游者,將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將開除黨籍。(近日《羊城晚報》)
相關部門顯然已經注意到了公費出國亂象引發的民怨沸騰。一周之前,國家預防腐敗局曾向網友調查公款出國出境旅游現狀。從問計于民到制度更新,國家治理公款出國游的路徑和訴求清晰可見。雖然《解釋》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制度的可操作性,但由于其本身的局限性,似乎還難以滿足民眾的反腐期待。一個最大的困惑是:如果一個制度在現實中沒有起到應有的效用,那么把它拆開重裝一下就有用了嗎?
公費出國腐敗真正意義上成為輿論關注焦點,源于以“溫州考察團”和廣州海事法院“到沙漠考察海洋”為代表的幾起標志性事件。而這幾起事件均為“網友曝”。這充分表明,對于公費出國的治理,我們缺的不是制度出口,而是監督入口。事實上,公費出國正面臨“上級監督太遠,同級監督太弱,而社會和輿論監督又太難”的困境,最終只能寄望于“撿到考察清單”等小概率事件的發生。
治理公費出國,強化問責力度是一個方面,它必須建立在“可監督”的基礎之上。有關“津貼補貼”與“出國費”等項目的明細支出內容,基本上就沒有單位公開。沒有公開,就沒有公信力,沒有公信力,監督更是無從談起。從這個意義上說,《解釋》的出臺可能只是中央加大公費出國治理力度的一個信號。 吳龍貴
參與互動(0) | 【編輯:吳博】 |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